- 中国众筹行业发展研究(2018)
- 袁毅 陈亮
- 2050字
- 2021-03-29 10:54:52
第1章 中国众筹的兴起
1.1 众筹的起源
“众筹”早已是个家喻户晓的名词,但是众筹是什么?有人回答是凑份子,有人回答是产品预售,有人回答是集资。这些都没有全面概括众筹的本质,下面以例子引入众筹的概念、内涵及作用。
福建省邵武县是位于武夷山南部的一个小县城。离开县城,走进乡镇,立即会被其郁郁葱葱的山林所吸引,一眼望去,漫山翠竹,层层叠叠,阳光透过竹林,变幻着不同的风景。
大山孕育了丰富的物产,这里有只有野生树林才能生长出来的野生红菇,有邵武特有传统工艺加工的湿笋,有不点卤的和平豆腐,有野生山茶,有漫山遍野的芋艿,有当地农民种植的五彩米等。
然而,就在这个山清水秀、风光旖旎、物产富饶的地方,2017年的芋艿却卖不出去,看着芋艿烂在地里,农民痛心疾首,却无能为力。每年,漫山遍野的竹笋也是一样,多半埋在地里,无人去挖,因为挖了也找不到销路。种粮大户阿褔的故事更是代表了大多数村民的境遇:阿福在镇领导的建议和支持下,引进了五彩米品种,阿福组织了十余户村民组成合作社,在100多亩四面环山的山坳里种下了五彩米,用山顶流下的清澈泉水浇灌禾苗。为了培育出优质的五彩米,原本可以种两季稻的土地,阿福只种一季,剩下的时间,土地不种植任何作物,以保持肥力。这样,产量相比正常米的千亩产量降低了一半,营养价值却大大提升。本以为这样的优质产品会给阿福的合作社带来不菲的收入,但实际上合作社每年只能收到10~20万元的净利润。当被问及,当地土地资源如此丰富,为什么不扩大生产时,阿福很无奈地说:“一是没有资金包更多的地,稻种等也需要投入;二是不知道如何销售,投入多了,万一卖不出去,可就亏了!”
融资和销售,阿福道出的两大痛点,不正是千千万万农户和养殖户正在面临的困境吗?广西的一位渔业养殖户也曾发出类似的感慨:“我们养殖户所承包的海面不能像其他行业的企业一样,拿着房产证可以到银行抵押贷款。”分散的养殖户自有资金极少,融资和销售是两个大问题。农户和养殖户的强项在于种地和养殖,应该让他们扩大规模,安心种养,而融资和销售应该交给更专业的人或机构来做,形成社会的合理分工和高效产销。
一种大多数人陌生而又熟悉的方式可以解决这一难题,那便是众筹。
众筹的思想其实早在千百年前就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如中国农村集资修路,国外宗教团体集资建教堂等,都蕴含着众筹的思想和理念。一般认为,国外最著名的早期众筹是1885年美国自由女神像的众筹成功案例。当时,美国政府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用于修建自由女神像,于是在一家报社的牵头下,吸引了160000个捐助者的小额捐款;中国最早期的众筹,是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寺庙筹建,晚唐诗人杜牧有诗:“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说的是,西安碑林南北朝开建之时,庙宇、佛龛都是众筹得来,这一事例也说明了中国拥有众筹文化传统。
而现当代民间众筹思想得以发扬光大,却是缘于互联网的应用、中小企业融资难以及支持大众创新等因素。
从国外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大众融资得以实现;因为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美国政府对2010年后出现的股权众筹平台高度关注,并于2012年由美国国会批准了《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简称“JOBS法案”),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股权众筹的地位,也带动了全球众筹的发展;因为对创新的重视和热情,2008年和2009年在美国上线的两家权益众筹平台Indiegogo和Kickstarter发展极其迅速,此后众筹从欧美迅速漫延到亚洲、中南美洲和非洲等地区。
中国众筹的需求更为迫切,中国有近14亿人口,9亿劳动力,7000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很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我国重要的税收来源,也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而由于担保困难、信用审批效率低要求高等原因,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也十分困难。近年来虽然风险投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另一条渠道,但大量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还达不到风险投资的要求,这就要求在风险投资之前有一个融资渠道,帮助小微企业起步,而众筹正是适合这个阶段的产物。此外,中国互联网发展迅速、网民基数庞大、大众投资需求旺盛但投资渠道较少,这些都促进了众筹在中国的发展。
2014年是中国众筹发展最重要的一年,这一年里,国务院8次提出要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随后,众筹在中国得到快速发展,并出现了权益型众筹、股权型众筹、公益型众筹、收益权众筹和物权型众筹等多种形式。平台数量也从2013年的34家,发展到2016年的770家。
2018年3月,证监会公布了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列入中国证监会“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5件的第一条就提到:“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制定《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四年之后,股权众筹试点再次提起,标志着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对众筹这一新生事物的高度关注、保护和扶持的决心,也体现了政府对众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