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平面构成的形态要素

第一节 平面构成的设计形态

形态是指事物的形状与表现。形态既是外部的表现,又是内在结构的表现形式。在平面构成设计中,常把形态分为具象形、抽象形和偶然形三种形式。

一、具象形

指具体形象的表现。它是在日常生活中可见的具体存在的物象,具有可辨认的形象特征。如各种动植物、日月星辰、高山大海以及工业产品等(图2-1-1)。

图2-1-1 具象形

二、抽象形

即我们所说的几何形,也可以是具象形的高度概括。抽象形大多由各种直线、曲线、方形和圆形等元素组成。抽象形所拥有的具体形象的可识别性越小,就越趋向于抽象画(图2-1-2)。

图2-1-2 抽象形

三、偶然形

“妙手偶得之”,偶然形最大的特点是作品的唯一性。如书法中的飞白,在笔画中夹杂着丝丝点点的白痕,给人以飞动的感觉,不仅增加了作品的艺术效果,还丰富了画面的视觉,增加情趣(图2-1-3)。

图2-1-3 日本•世界民间艺术会议标志——偶然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