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注解与配套(2017年版)
作者名: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本章字数:
67字
更新时间:
2025-02-15 08:02:09
第四条 【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