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村子里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可是我又怕他没病死先饿死了。壮着胆子,挨家讨要着。
当我说起,我是不远处那家茅草屋里新来的媳妇时,惹来一阵阵叹息。不过还好,我要来了两个馍馍,和半碗面汤。
他问我这些是哪来的,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告诉他是讨来的。可能有一点点丢人,可是丢人总比丢命强吧?
我以为他会说点什么,他却只是笑了笑,一句话没有。
他手脚几乎都动不了,我只能把馍馍掰成很小的块儿,就着面汤喂他吃了点。
之后我也没闲着,开始打扫屋子。眼看快入秋了,这塌了半边的茅草屋定是扛不住冷风的。
既然要过日子,总是要有烟火气才行。半晌,我捡了好些石头,搭了个简易的灶。还有半个碎了一半儿的罐子,也算是有了锅。
我想着我其实可以挖些野菜的,熬点汤也是好的,总是要活下去才行。
没有任何调料的野菜汤,就着昨日剩下的馍馍,我给他灌了下去。
这一夜我睡的有些实了,昨夜一直没睡,白天也有些累。我甚至都没矫情的直接睡在了他旁边的草席上。
我起的很早,看他还睡着,我去挖了野菜,还打了水回来,想着给他擦擦身上,再重新嚼点止血药。
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实在有些吓人,血污凝在身上,总是不好受的。
擦掉他脸上脏污后,我觉得媒婆可能没骗我,这人长得其实是好看的。只是看起来似乎和我一般大,哪有媒婆说的比我大了不到十岁?最多大一两岁。
草药还是有点用的,他伤口处看起来更吓人了,可却没流那么多血了。
给他擦身上才知道,他一直发着高烧,身上烫的吓人。我问他多久了,他说有几天了。
好几天你就一直这样挺着?
“听说有伤口最怕发烧的,这可如何是好?”
“无碍,不过一条命罢了。”
“怎能这么不爱惜自己?什么叫不过一条命?每个人可只有这一条命。”
何况我不想十三岁守寡。
村子里只有一个略懂医术的郎中,我跪了两个时辰,哭了两个时辰,他才跟着我来给他看病。
路上,郎中说:“那人的伤我看过,太重,治不好了,就算能治,将来恐怕也是个废人。”
不治怎么知道治不好?况且媒婆来我家提亲的时候,说了的,只要有人照顾,他是会好的。
看了家中情况,郎中没忍心给我开药,他应该知道我抓不起药吧?
他叹着气说,他最近采买了一批药材,让我去给他帮个忙,抵了自家男人的药钱。
我是开心的,我觉得这郎中人真好,当即跪下给他磕头。
郎中说我给他用的草药是有些用处的,血确实止住了。但是他身上的伤口多处溃烂,又烧了这么久,只能听天由命了。
没事,只要有希望,总是个好消息。
郎中人真的很好,他是我在这个村子里认识的第一个人。
他每次都是把药给熬好再让我端回去,他说不能整天白水煮野菜,至少得放些盐,不然他只会更没力气。
郎中给了药,给了盐,给了馍馍。
郎中大概五十岁的样子,他家婶子人也很好,慈眉善目。听说有些看不起病的人,她都会让自家男人不要收钱。
许是因为德行感化,他家独子去年有了功名。夫妻二人对于行善更加不吝啬了。
若非他们,我想江彻活不下去,他死了,我一个十三岁的寡妇恐怕也不好活。
三个月里,在村子里邻居的帮助下,我终于把我们的草棚子变成了真正的茅草房,足以抵御寒风。
虽然简陋,但至少像个家了。我和他们说,一定会记得这份大恩,但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报不报得了这份大恩。
江彻真的好了起来,虽然身子依旧孱弱,但我扶着他,他是能走几步路的。伤口渐渐愈合,留下了惊人的疤。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给他洗脸,看着他圆圆的小脸儿,大大的眼睛都被我揉成一团,还有他鼓着两颊气鼓鼓的样子,可爱极了。
他的嘴很小,很可爱。看着他渐渐好起来,我甚至觉得他可能都没我年纪大。每次问他到底多大,他都气鼓鼓的不理我。
他长得真好看,像年画里的娃娃。
我帮村子里很多人家做棉衣,作为报酬,他们换下的破旧棉衣给了我。
缝缝补补倒也挨过半个寒冬,好在邻国的冬天不算太冷,听说北疆那边一到冬日真的会冻死人的。
眼看到了年关,郎中的儿子回来了。各家都去求他写春联。他好厉害,字特别漂亮,人也俊俏,估计提亲的人快踏破门槛了。
他也给我写了一副,虽然我不认字,但新年怎能少了这份喜气?辞旧迎新,江彻一定会好起来的。
有一次郎中的儿子来给我送些吃食,但是却与江彻相谈甚欢。
至此我才知道,江彻是读过书的人。整个村子只有郎中和他的儿子读过书,他是第三个识字的人。
他们聊了很久很久,有治国之道,有圣人之训,有诗词什么的,我一句没听懂……
看着天黑下来,郎中的儿子才依依不舍的离去。
自此,他几乎每天都要来与江彻聊天。看着江彻笑着的嘴角,我也跟着开心。有人能陪他说说话,总是好的,不然他那小脸儿总是苦着,都不可爱了。
大年三十,看着家中“简朴”的年夜饭,江彻对我说:“丫头,委屈你了。今后换我养你,可好?”
“养家本来就是男人应该做的呀?等你好了,我们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
娘说过,男人养家,女人要照顾好家,照顾好自己男人,家,才会像家。
就着肉汤,我们一人一个馍馍,便过了年。
直到三月末,江彻终于大好。偶尔出去转转,还能给我带回个野鸡野兔。
我总是提醒他注意身子,刚好一点,不要乱跑。他说他小时候练过弹弓,不用跑,打中了捡回来就行,我才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