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前与母亲通电话时,母亲说钢有要结婚了。
钢有大我3岁,今年已经35周岁,这个岁数在农村结婚算不得早,但也绝不算晚,毕竟目前乡村适龄男青年未婚的基数太过庞大,能结的了婚已是幸事。我已经许多年没见过他了,听到他的近况自然少不了跟母亲打听他的近况,但母亲也不甚了解。
幼时母亲在家里办了幼儿园,于是一边带我一边教学,我自然也早早地入了学堂,吱吱呀呀地跟着比我大的孩子们一起学a o e i uü。如此一来,自小学起,直到高中我始终是班里年级最小的,身边的玩伴也总是大我许多。
彼时玩的最好的朋友就是钢有和帅可,钢有住在我家北面,帅可住在我家东面。我家由于小朋友多,且父亲时不时会带些新奇玩意儿回来,因此成了小伙伴们聚会的场所。在院子里玩玻璃球,打地片,爬树,扒烟炕好不快活。钢有与我平辈,虽比我大3岁,但并不总是会谦让我,印象中我们起过几次争执,但由于我年幼力小似乎总占不得上风,总得大姐替我出头方能平了心头恶气。但总的来讲,我们很是要好,小孩子在一起难免磕碰,很快也就将不快抛诸脑后了。钢有家在我上学的路上,因此我常吃了早饭后路过他家,叫上他一起上学。他家没有围墙和大门,仅有堂屋和厨房,堂屋里正厅养着一头牛,他就在牛的旁边支一个竹编床在上边睡。他的爸爸和妈妈住在堂屋的里屋。等他收拾书包的时候,我就坐在他家的矮凳上,看着他利落地起身穿衣收拾书包,然后再一起去上学。屋子里采光很差,印象里总是昏昏暗暗的,又因为和牛同处一室房间的气味也不不算好闻。上学的路上也有许多趣事,必经之路上有一家诊所,有时会把用完的青霉素瓶丢弃在路旁,我们随手捡起一个棍子或烟柴推着小瓶子玩儿,有时会模仿高尔夫球的动作,双手持杆,扭胯,击中。我们生活在物质贫瘠的童年,但捉螃蟹、摸鱼虾、玩儿弹弓、麦地里打滚、山坡上斗鸡、爬树等活动丰富多彩,现在想来仍觉快活。
帅可辈免,按照乡间辈分应称呼我为爷,但由于自小一起玩耍我年纪又小于他,对着一个比自己矮了许多的孩子称呼爷爷,想必他心理始终别扭,因此我们都以名字相称,倒落得自在。他本人性格温和,不甚有脾气,对我包容较多,因此印象中我们从无争执。我常在他家吃饭,有时玩到天黑,他知道我怕黑会拿手电筒打着灯光,照亮我回家的路。他家距我家约百米,步行路程也不过一分钟。顷刻后我站在门口喊上一声:“我到家啦。”远处的手电筒应声而熄。
母亲闻不得膻味儿,因此家中几乎没有做过羊肉饺子或其他的羊肉吃食。帅可的舅舅是贩羊的,常给帅可家带去羊肉。帅可的妈妈凤霞是收拾羊肉的高手,干活利落,一会儿工夫就能把羊肉变成热气腾腾的饺子,我经常在他家里吃的肚皮儿滚圆儿。凤霞对我也极好,总是把我留在他家吃饭,我儿时腼腆,即便是亲戚家也会拘束,但在他家却是最自在的,帅可的爸妈都对我很好,总会拿家里的好吃的招待我。凤霞脾气很大,和她的公公有过几次大的争吵,与她的邻居也不甚往来,但与我家亲近,常常去我家和我母亲拉家常。也算得上是母亲不多的“闺蜜”之一,2021年母亲在天津住院,有一日正在病床上吃饺子,我和大姐通电话,大姐说凤霞去世了,我把消息转告给母亲。她惊诧地“咦”了一声,就将饺子推过去再无胃口。之后就喃喃道:“这么年轻,怎么就没了呢。”
我们仨从小学到初中都在一个学校,在学校时也会一起打乒乓球,打篮球,但总归分到了不同的年纪,所以大多时候都和自己的同学一起交际,在学校时偶有碰面会多聊几句。我由于年纪小又羞涩腼腆,在中学时并不十分擅于和女孩子打交道。帅可和钢有不同,读初一那年我才11岁,他们已经14了,进入青春期后帅可留了长发,后来又把头发染成了暗红色,穿着一身干净宽松的运动服很是吸睛,许多女生和他走的很近。钢有擅于与人打交道,对付女生也很有一套,因此身旁也有许多干妹妹一起上课、下课、吃饭。而我那时还没迷恋上网络游戏,在学校里无非就是上课时学习,下课后打乒乓球,虽无其他娱乐,倒也并不觉得无趣。初中毕业后我去读了高中,帅可去读了中专,钢有南下打工。几个人就这么分开了,高中后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和他们见面的机会也越来越少。没想到一别之后至今已二十年,几个人再没一起聚过。后来大学时帅可结婚了,我在他家里喝了很多酒,婚后他们夫妻先后去了几个地方工作,现在开了一家商贸公司,家庭和事业都经营得很好。钢有之后的故事很是曲折,他父亲暴躁,经常骂他母亲,初中后他们全家南下打工,听闻他们一家进了同一个工厂,但他和他父亲染上了赌博常将工资输个干净。又听说他在上班时意外断了一根手指,工厂赔偿了十几万,他和他父亲拿着这笔钱一个晚上就悉数散尽,同乡戏称他为“九指赌圣”,听起来不甚光彩。这些事情也是听同乡描述,由于那时通讯软件并不发达,我们并没有联系方式,所以真实性无从考证。几年前大姐打顺风车,恰巧遇到了同乘的帅可,激动地给我打视频,我们聊了几句加了微信,但后边也不怎么聊天,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而且许多年过去了可以在一起聊得始终是儿时的那些趣事,所以谁也没有主动打开话题。2021年得知他母亲去世后,我给他发了微信希望他节哀,浅聊了几句后就无其他。
说回钢有结婚,得知他能娶上老婆我很开心,但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于是在周末早上给帅可发了个信息:“听说钢有要结婚了!”。过了大约半小时后收到了他的回复,一个语音,一张照片,一个视频。语音说道:“哈哈哈,都老球了。”视频画面中是钢有的婚房,帅可拿着手机拍了个视频,画外音是“看这是钢有的婚房,这是他们的婚纱照。”照片是三个人的合照,我一眼就认出了最左边的帅可。但中间的是?我并不能很好确认,最右边是帅通,也是小时候的玩伴。仔细分辨了胸口的花,确认是新郎无疑,这是钢有?是的,肯定是他。我为什么认不出他了,始终无法将记忆里的那张脸和照片中的男人联系起来,我陷入了怀疑,怀疑我的记忆出了偏差,也怀疑难道是我薄情到连自己的玩伴都认不出来了吗?这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情感,我知时间可怖,但不相信二十年的时间会摧毁一个完整的记忆。我又看了一遍视频,从视频中墙壁上婚纱照中找到了熟悉的侧脸。我赶紧回复帅可:“你回家了?”几分钟后,他又回复过来:“是啊,我昨晚就回老家给钢有帮忙了。”我诧异于他们一直都有联系,可能是我离得太远,已经从他们的圈子中淡出了。我说:“那太好了,等你有空了把钢有的微信推给我一下,我给他送份祝福。”没一会儿他分享了名片给我,微信名是“烟”。我加上他,给他发送了个红包,然后送上了祝福的话就出门了。出门后,我骑着车去了海边,一路上脑海里都是儿时一起玩耍的画面,感慨时光飞逝,感叹天各一方。晚上收到了他的回复,问我在哪里发展。我回复说来话长,在微信上聊近况始终不太酣畅,二十年的轨迹几句话、几行字断然讲不明白。他回那等你回来了我们再聊。我说好的,毕竟新婚之夜也不便过多打扰。
那一天,我脑海中无数次回想儿时的云,山上的草,田野里的小溪和夏日的蝉鸣。已有几年没回老家了,每次回去一定会去田野里走走,我至今对土地和乡村仍有偏爱,喜欢在田野里走动,会让我有着莫名的踏实。
席慕蓉在《青春》中写到: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
含着泪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高中时,我无数次在早读地时候和着班里此起彼伏的单词声朗读这首诗,现在,仿佛有了一些体会。
草丛里跑出的少年拍了拍身上的土,朝着夕阳跑去再没了踪迹。
多年以后,村子里归来了一个大人。不,也许,是客人。
野草不识,飞鸟不识,儿童不识
但老树也许还认得
这个曾从它身上摔落
摔得骨碎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