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何志鹏

在倾向于理想主义的法学研究者心里,权利就是天然的社会秩序的体现,或是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人们的利益主张。既然是法律所认可的主张,那么就一定是正确的、正当的、正义的。既然权利具有正当性,那么那些权利主张者的权利受到充分、严格、有效的保护,权利受侵害者积极申诉并获取有效的保障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在理想的法治社会里,每个人都充分地享受着他们的权利,过着怡然自乐的生活。

而遗憾的是,我们的现实生活并不是这样的桃花源。尽管权利可以被理解成人们的主张或利益要求为法律所认可并有意愿保护的部分,然而,法律的制定者显然没有进行过周密的社会方程计算。很多时候,哪些主张能够受到充分的维护和实现,哪些主张有可能跨越他人的主张,与他人的利益要求相重合,在法律确立的时候很有可能没有想到。同样,执法机构、司法机构的人们也面临着理性的有限性,很难对人们的利益主张进行精确、精准、精密的划定。在无法对生活进行精确计算和配置的法律前提之下,要求所有的权利都得到良好而妥当的边界界定和有效的维护,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现实生活远离了理想主义者所构思的权利完美状态,而是进入主张相互重叠、利益彼此冲突,法律模糊不明、法律的运行难以给出所有人都能满意和认可的标准答案的实践困境之中。

将法律视为一种以实践为灵魂和生命的体制,而不认为法律是一个仅靠理性逻辑就能完成的社会机器,其原因即在于此。

不同主体的主张相互重叠,不同行为体利益彼此冲突,法律规范却模糊不明,法律的运行难以给出所有人都能满意和认可的标准答案的困境,不仅在国内法广泛地存在着,而且在国际社会中也是经常能够见到的法律现象。无论是国际法院审理的关于领土纠纷的案件,还是联合国海洋法法庭审理的关于海洋权利、海域纠纷的案件,以及环境权益发展权、知识产权与健康权等一系列在国际社会备受关注、引起广泛争论的国际法案件和事件,都明显地表现出现实生活中权利冲突是一种广泛、多样、持久、深刻的存在。田慧敏博士以这个问题作为研究的焦点,并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框架性的理论展开。这份研究抓住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研究领域,作出了值得关注的研究成果。根据我的理解,权利是社会可供资源和个体基本需求之间的契合。随着世界资源日益紧张、稀缺,甚至枯竭,权利冲突的问题日益明显地受到关注。权利冲突问题不仅在理论上会讨论得越来越深入,而且在实践中也会逐渐确立起清晰的界限和原则。基于这种理解,我相信,后续人们会就这个问题更深入地展开探讨。

本书作者田慧敏博士是我较早招收的博士生中的一位。她和下一两级的几位博士生刘海江、崔悦、尚杰,都是我最开始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时候,由我指导学习和研究的。当时我既心中窃喜,也惴惴不安。一方面,他们不嫌我学识谫陋、经验不足,冒着很可能会投错老师的风险找到了我,要求跟随我学习;另一方面,他们知道我只是从事国际法理论方面的研究,视野狭窄、思考有限,还毅然决然地跟我学习,我总担心辜负了他们的信任和热情。我所在的吉林大学法学院,尤其是国际法专业,秉承着集体指导的优良传统。这几位同学的共同特点是颖悟过人、刻苦努力,在国际法研究方面,都选择了一个基础性的理论问题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在我国国际法理论处于比较初级阶段之时,这些研究还是有一定的启发性和引领性意义的。他们都有着良好的知识沉淀和方法基础,现在还处于蓄势待发的阶段。尽管我个人学识仍然浅薄,能力依旧有限,但是作为老师,我还是期待我的学生们能够不断积极探索,在他们所擅长的领域持续深耕,在他们已经初步开掘出一片花圃的园地上继续精细劳作,争取得到更好、更具显著性的研究成果。如此,不仅能支撑起个人的学术成长,也能为中国国际法理论的发展增光添彩、添砖加瓦;不仅可助力中国国际法研究百花齐放、争奇斗艳,更可为人类的国际法思想文化贡献力量。

2023年2月16日于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