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石墨尘肺的三级预防

石墨尘肺(graphite pneumoconiosis)是指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石墨粉尘导致的肺部呈弥漫性纤维化的一种尘肺病。石墨是一种银灰色有金属光泽的单质碳,按其来源可分为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天然石墨广泛分布于火成岩、沉积岩及变质岩中,常混有一定量的游离二氧化硅,并且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有较大差异。在石墨矿的开采、碎矿、浮选、烘干、筛粉和包装各工序,以石墨为原料制造坩埚、滑润剂、电极、耐腐蚀管材等石墨制品,或使用石墨作为钢锭涂覆剂、铸模涂料等生产过程中均可接触到较高浓度的石墨粉尘,作业人员如果长期吸入大量高浓度的石墨粉尘,所患尘肺多是混合性尘肺。石墨尘肺发病工龄一般较长,多在15~20年,表现症状也较轻,一般无明显症状,病情发展较缓慢,一部分患者可有轻度咽部发干、咳嗽、咳黑色黏痰,劳动后可出现胸闷、气急等症状。石墨有质轻的特点,粉尘易在空气中飞扬。虽然鳞片石墨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较低,但可引起石墨尘肺。有资料显示,2010—2018年广州市共诊断石墨尘肺18例(3.77%)。江苏省南通市2007—2018年新发尘肺病40例,其中石墨尘肺1例(2.50%)。2011—2018年宝鸡市共诊断尘肺病124例,石墨尘肺2例(1.61%)。

一、石墨尘肺概述

(一)石墨尘肺定义

石墨尘肺是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的生产性石墨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二)石墨尘肺主要接触作业

石墨是一种用途很广的非金属矿物,呈四层六角形的层状结晶结构,具金属光泽。石墨分为天然石墨和人工合成石墨。天然石墨矿石中含有一定比例的游离二氧化硅。人工合成石墨又称为高温石墨,是以无烟煤、焦炭、沥青等为原料,在3 000℃的高温电炉中处理制成,几乎为纯净的结晶碳,与天然石墨相比几乎不含游离二氧化硅。

石墨化学性质较稳定,具有耐酸碱、耐高温、导热、导电、润滑、抗腐蚀等优良特性,可塑性和黏着力强。因此,石墨被广泛应用于电力、钢铁、润滑、国防工业、原子能、日用和化学染料等工业中。在石墨的开采、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均可能接触到石墨粉尘。如在石墨矿的开采、粉碎、浮选、烘干、筛粉和包装等各工序,以石墨为原料制造坩埚、滑润剂、电极、耐腐蚀管材等石墨制品,以石墨为钢锭涂覆剂、铸模涂料等用于原子反应堆、原子能发电站、火箭、导弹等的建造等。上述生产过程均可产生大量的石墨粉尘,工作人员经呼吸道吸入石墨粉尘后可发生石墨尘肺病。

(三)石墨尘肺发病机制

石墨尘肺的发病机制目前还不太清楚。一般认为,石墨尘肺是由于人体吸入了大量的石墨粉尘,超出了肺组织自身的清除能力,粉尘在肺泡、细支气管及肺间质内滞留,引起一系列的病理变化所致。

(四)石墨尘肺临床表现

石墨尘肺的病理表现,主要为肺门有石墨尘细胞灶和石墨尘纤维灶,部分尘灶有较明显的胶原纤维存在,并有明显的间质纤维增生。石墨尘肺发病工龄一般在15~20年。石墨尘肺患者的临床表现具有症状较轻微、病情进展较缓慢的特点。部分患者有口腔、鼻咽部发干、咳嗽、咳黑色痰、痰量不多等,劳动后可出现胸闷、胸痛、气短等症状。少数患者伴有肺部通气功能减退,表现为最大通气量和时间肺活量下降,可能并发或继发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支气管扩张、肺气肿等。石墨尘肺属尘斑型尘肺病,其胸部X线与煤工尘肺相似,初期表现为两肺中区出现不规则和类圆形小阴影,肺纹理增多。半数以上肺门阴影密度增高或结构紊乱,少数有轻微肺气肿、肋膈角变钝和胸膜增厚改变。石墨尘肺常见并发或继发症有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支气管扩张、肺气肿等。严重者可出现心肺功能不全。

二、石墨尘肺的三级预防

(一)一级预防

预防石墨尘肺的关键是要做好通风防尘工作。加工和使用石墨的企业要重视和加强防尘设备的维护管理,使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以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在石墨开采、选矿、人造石墨生产以及使用石墨作原料的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均应注意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在井下采矿时主要采用以“风”“水”为主的综合防尘措施,如湿式凿岩等。应设立必要的防尘操作规程等。在选矿过程中的防尘主要是采用“水、密、风”为主的综合工程技术措施,并注意其使用效果。要注意经常性的清扫,有条件的采用湿式作业,以防止粉尘二次飞扬。在石墨粉尘浓度较高的场所,工人要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防尘口罩应选择滤尘效率高、呼吸阻力小,在劳动中不致感到憋气为宜。对新入职工人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二)二级预防

石墨尘肺的二级预防主要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为目的,主要包括定期粉尘监测与职业健康检查等措施。加强粉尘危害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确保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对工作场所空气中石墨粉尘进行采样,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07)对工作场所空气中石墨粉尘的浓度进行检测,具体采样方法参考本章第一节尘肺病的内容。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的限值要求,工作场所空气中石墨总粉尘PC-TWA为4mg/m3,呼吸性粉尘PCTWA为2mg/m3

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对于接触石墨粉尘工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护,以便早期发现患者,及时处理。接触石墨粉尘的作业工人,其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内容与接触矽尘的内容相同,仅针对粉尘作业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要求稍有差别,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Ⅰ级,4年1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Ⅱ级及以上,2~3年1次;胸部X线表现有尘肺样小阴影改变的基础上,至少有2个肺区小阴影的密集度达到0/1,或有1个肺区小阴影密集度到达1级,每年检查1次,连续观察5年,若5年内不能确诊为尘肺患者,按不同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的要求执行。

石墨尘肺依据《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GBZ 70—2015)进行诊断和分期。石墨尘肺的诊断方法与矽肺基本相同,二者不同的是石墨粉尘接触史,矽肺诊断的前提是含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的接触史。

(三)三级预防

石墨尘肺的三级预防主要是给予患者积极治疗和促进康复的措施,采用的治疗方法主要根据病情需要进行对症治疗、并发症治疗、保健康复治疗等综合治疗方式,具体治疗方法参见本章第一节尘肺病的治疗。

(王 欣 杨雪莹 刘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