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药饮片炮制
中药炮制是根据中医药理论,依照辨证施治用药的需要和药物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的不同要求,将中药材加工成生、熟饮片的技术。中药炮制是我国独有的传统制药技术,是我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药来自天然,性味皆偏,且一药多效,作用复杂,须经加工炮制,降毒纠偏,调整药性,才能使之符合临床需要。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通过炮制降低或消除中药的毒性或副作用,缓和过偏药性,消减副作用;增强疗效,改变或调整性味、作用趋向以及对某部位的作用,便于调剂和制剂;洁净除杂,利于贮藏保管;矫味矫臭,利于服用;产生新疗效,制备新饮片。因此中药炮制的目的是保证中医临床应用的安全有效。
一、中药炮制原则
1.相反为制
是指用药性相反的辅料或某种炮制方法达到制约中药偏性或改变药性的目的。如用辛热升提的酒炮制苦寒沉降的大黄,使其药性转降为升。用辛热的吴茱萸炮制苦寒的黄连,可杀其大寒之性。用咸寒润燥的盐水炮制益智仁,可缓和其温燥之性。苦寒的生地黄蒸后变为甘温的熟地黄。
2.相资为制
是指用药性相似的辅料或某种炮制方法达到增强药效的目的。资,有资助之意。如用咸寒的盐水炮制苦寒的知母、黄柏,可增强滋阴降火作用。酒炙仙茅、阳起石,可增强温肾助阳作用。蜜炙百合可增强其润肺止咳的功效。蜜炙甘草可增强补中益气作用。
3.相畏为制
是指利用某种辅料炮制,以制约中药的毒副作用。如生姜能杀半夏、天南星毒(即半夏、天南星畏生姜),故用生姜炮制半夏、天南星。另外一些辅料,古代医药著作在论述配伍问题时虽未言及,但在炮制有毒中药时常用到这些辅料,因此也应列为“相畏为制”的内容。如用白矾、石灰、皂荚制半夏、天南星;蜂蜜、童便、黑大豆制川乌;豆腐、甘草制马钱子等。
4.相恶为制
是中药配伍中“相恶”内容在炮制中的延伸应用。“相恶”本指两种中药合用,一种中药能使另一种中药作用降低或功效丧失,一般属于配伍禁忌。但据此理论,炮制时可利用某种辅料或某种方法来减弱中药的烈性(即某种作用减弱,使之趋于平和),以免损伤正气。如麸炒枳实可缓和其破气作用;米泔水制苍术,可缓和苍术的燥性。辛香中药加热可减弱辛散之性,如煨木香无走散之性,惟觉香燥而守,能实大肠,止泻痢。醋制减低商陆、甘遂等中药峻下逐水的作用,免伤正气。
5.相喜为制
是指用某种辅料或中药来炮制,以改善中药的形、色、气味,提高患者的信任感和接受度,利于服用,发挥药效,增加商品价值。如海螵蛸、僵蚕、乳香、没药或其他有特殊不良气味的药物,往往为患者所厌恶,服后有恶心、呕吐、心烦等不良反应,用醋炙、酒制、漂洗、麸炒、炒黄等方法炮制,能起到矫臭矫味的效果,利于患者服用。
二、中药炮制方法
1.净制
即净选加工。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2.切制
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机等软化设备。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块,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宽丝5~10mm。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3.炮炙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
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1)单炒(清炒):
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2)麸炒:
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10~15kg。
3)砂炒:
取洁净河沙置炒制容器内,用武火加热至滑利状态时,投入待炮炙品,不断翻动,炒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河沙,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河沙以掩埋待炮炙品为度。
4)蛤粉炒:
取碾细过筛后的净蛤粉,置锅内,用中火加热至翻动较滑利时,投入待炮炙品,翻炒至鼓起或成珠、内部疏松、外表呈黄色时,迅速取出,筛去蛤粉,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蛤粉30~50kg。
5)滑石粉炒:
取滑石粉置炒制容器内,用中火加热至灵活状态时,投入待炮炙品,翻炒至鼓起、酥脆、表面黄色或至规定程度时,迅速取出,筛去滑石粉,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滑石粉40~50kg。
(2)炙:
是将待炮炙品与液体辅料共同拌润,并炒至一定程度的方法。
1)酒炙:
取待炮炙品,加黄酒拌匀,闷透,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酒炙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用黄酒。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黄酒10~20kg。
2)醋炙:
取待炮炙品,加醋拌匀,闷透,置炒制容器内,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醋炙时,用米醋。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米醋20kg。
3)盐炙:
取待炮炙品,加盐水拌匀,闷透,置炒制容器内,以文火加热,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盐炙时,用食盐,应先加适量水溶解后,滤过,备用。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食盐2kg。
4)姜炙:
姜炙时,应先将生姜洗净,捣烂,加水适量,压榨取汁,姜渣再加水适量重复压榨一次,合并汁液,即为“姜汁”。姜汁与生姜的比例为1∶1。
取待炮炙品,加姜汁拌匀,置锅内,用文火炒至姜汁被吸尽,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晾干。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生姜10kg。
5)蜜炙:
蜜炙时,应先将炼蜜加适量沸水稀释后,加入待炮炙品中拌匀,闷透,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蜜炙时,用炼蜜。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炼蜜25kg。
6)油炙:
羊脂油炙时,先将羊脂油置锅内加热溶化后去渣,加入待炮炙品拌匀,用文火炒至油被吸尽,表面光亮时,摊开,放凉。
(3)制炭:
制炭时应“存性”,并防止灰化,更要避免复燃。
1)炒炭:
取待炮炙品,置热锅内,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内部焦褐色或至规定程度时,喷淋清水少许,熄灭火星,取出,晾干。
2)煅炭:
取待炮炙品,置煅锅内,密封,加热至所需程度,放凉,取出。
(4)煅:
煅制时应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1)明煅:
取待炮炙品,砸成小块,置适宜的容器内,煨至酥脆或红透时,取出,放凉,粉碎。
含有结晶水的盐类药材,不要求煅红,但需使结晶水蒸发至尽,或全部形成蜂窝状的块状固体。
2)煅淬:
将待炮炙品煅至红透时,立即投入规定的液体辅料中,淬酥(若不酥,可反复煅淬至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研粉。
(5)蒸:
取待炮炙品,大小分档,按各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加清水或液体辅料拌匀、润透,置适宜的蒸制容器内,用蒸汽加热至规定程度,取出,稍晾,拌回蒸液,再晾至六成干,切片或段,干燥。
(6)煮:
取待炮炙品,大小分档,按各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加清水或规定的辅料共煮透,至切开内无白心时,取出,晾至六成干,切片,干燥。
(7)炖:
取待炮炙品,按各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加入液体辅料,置适宜的容器内,密闭,隔水或用蒸汽加热炖透,或炖至辅料完全被吸尽时,放凉,取出,晾至六成干,切片,干燥。
蒸、煮、炖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每100kg待炮炙品,用水或规定的辅料20~30kg。
(8)煨:
取待炮炙品,用面皮或湿纸包裹,或用吸油纸均匀地隔层分放,进行加热处理;或将其与麸皮同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50kg。
4.其他
(1):
取待炮制品投入沸水中,翻动片刻,捞出。有的种子类药材,至种皮由皱缩至舒展、易搓去时,捞出,放入冷水中,除去种皮,晒干。
(2)制霜(去油成霜):
除另有规定外,取待炮制品碾碎如泥,经微热,压榨除去大部分油脂,含油量符合要求后,取残渣研制成符合规定的松散粉末。
(3)水飞:
取待炮制品,置容器内,加适量水共研成糊状,再加水,搅拌,倾出混悬液。残渣再按上法反复操作数次,合并混悬液,静置,分取沉淀,干燥,研散。
(4)发芽:
取待炮制品,置容器内,加适量水浸泡后,取出,在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下使其发芽至规定程度,晒干或低温干燥。注意避免带入油腻,以防烂芽。一般芽长不超过1cm。
(5)发酵:
取待炮制品加规定的辅料拌匀后,制成一定形状,置适宜的湿度和温度条件下,使微生物生长至其中酶含量达到规定程度,晒干或低温干燥。注意发酵过程中如发现有黄曲霉菌,应禁用。
除上述方法之外,中药炮制尚有干馏、蒸晒等特殊方法,各地也有具体操作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