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想在这开个作坊

“你叫高舍鸡。”秦佾此刻的心中已经掀起了滔天的巨浪。

他转身指向那个只有十来岁,浑身瘦成皮包骨头的小男孩。

“他是你的儿子高仙芝?”

“不敢欺瞒贵人。”

那男子缓缓抬起头,面色凄苦的看向秦佾,将自己这一路的遭遇向他说了出来。

通过高舍鸡的讲述,秦佾终于将他们二人,与记忆中那两位来自高句丽,在大唐落难,又在西域建功立业的大唐名将联系在了一起。

果然和历史中的记载没有任何的差异,高舍鸡原本是高句丽的皇族子弟。

唐高宗乾封三年(公元668年),薛仁贵将高句丽灭国之后,宝藏王高藏被唐军俘虏后,又被册封为朝鲜王,安置在了辽东负责管理高句丽遗民。

然而高藏却不知感恩,在辽东意图重建高句丽,失败之后被流放到了邛州(四川邛崃)。

自此之后,高句丽遗民便成为了一盘散沙,他们原本的土地则被契丹可汗孙万荣所占领。

因为不堪被契丹人奴役,原本为高句丽王室成员的高舍鸡,只能带着亲卫家眷逃往长安。

然而,由于一路受到契丹人的截杀,最终只有他和儿子高舍鸡逃到了长安。

由于高藏的复叛让武周朝君臣都对高句丽遗民没有好感,高舍鸡自己的财物也都被沿路的劫匪抢的一干二净。

因此身无长物的高舍鸡父子,只能在长安城中以乞讨为生。

“那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秦佾强压着心中的激动,此刻就像一个等待猎物上钩的老猎手一样,凝神静气,装作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询问着高舍鸡。

由不得秦佾不激动,要知道高舍鸡与高仙芝父子,可都是不可多得的名将。

特别是高仙芝,凭借着一己之力,彻底将西域诸国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虽然与大食军队在怛罗斯(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城)之战中,以两万对战大食十万大军,再加上葛罗禄部众突然叛变导致唐军大败,但也遏制了大食继续东进的步伐。

听到秦佾的问题,高舍鸡原本还有些顾虑。

但思索了片刻,他发觉自己如今已经是一无所有,根本没有任何值得觊觎的东西,这才坦诚的回答了秦佾的疑问。

因为在长安生活艰难,而高舍鸡自恃武功不错,又在高句丽时久经战阵,因此想要前往西域投军。

然而从长安前往龟兹(今新疆库车),此去何止万里之遥。

想要弄一些盘缠的高舍鸡父子,这才打起了了拦路抢劫的主意。

可这对父子也是在是倒霉,刚遇到秦佾这第一桩买卖,便折在对方的手中。

“西域就不要去了,”秦佾看了一眼高仙芝,他此刻正与秦忠并肩坐在篝火旁,狼吞虎咽啃着烤竹笋。

“你儿子还小,没必要带着他去战场上搏杀。”

“贵人......”

高舍鸡此刻如何还不清楚秦佾的意思,对方这是要收留自己。

能好好活着,谁又会去主动作死?

要不是自己如今已经一无所有,并且没有大周人的身份,是个想要干苦力都没人敢要的黑户。

他也不会出此下策,想要去西域投军,拿性命为自己和儿子博取一条生路。

看到高舍鸡面露惊喜之色,秦佾便知道他的心中并不排斥。

走到高仙芝的身边,伸出手擦了一下他脸上蹭的黑灰,秦佾面带微笑的看着高舍鸡。

“以后就不要再叫我贵人了,我叫秦佾,是历城县公的儿子。”

“原来是小公爷,”高舍鸡眼中的笑意更加灿烂,连忙对他躬身行礼。

但兴奋的情绪只是一闪而过,紧接着高舍鸡的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

“小公爷,我们父子,没有......没有......”

看着高舍鸡欲言又止的样子,秦佾知道他想说什么。

“没有过所是吧?”秦佾摆了摆手,“无妨,此事回头我帮你们想办法。”

“多谢小公爷!”高舍鸡又重重的对着秦佾磕了几个头。

机缘巧合攀上了秦佾,高舍鸡自然是喜出望外。

可他哪里知道,看似平静的秦佾,心中比他还要喜悦。

又休息了半晌,秦佾再次向草店子村的方向走去。

只是这个时候他的身后,已经跟着两大一小三道身影。

高舍鸡父子的到来,让秦佾原本捉襟见肘的人力资源,终于有了一些转机。

一路走着,他在心中盘算起接下来的布局。

由于这一次他想要建造的玻璃工坊太过重要,因此他本来是准备将秦忠留在草店子村的庄子里帮他管事。

但这样一来,他的身边就缺了一个像秦忠这样如臂指使好用的人。

现在有了高舍鸡父子的加入,这就让秦佾改变了原先的计划。

高舍鸡毕竟曾经是高句丽的王族,又统领过军队,应该是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

所以秦佾认为,将让他留在草店子村中去管理玻璃工坊,要比秦忠更加合适。

至于秦佾为什么会如此的信任高舍鸡,并不担心他将玻璃这种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无价之宝的秘密泄露出去?

答案很简单,秦佾准备将高仙芝留在身边做自己的书童。

这样一来,一方面避免了高舍鸡因为对玻璃制造技术的贪念而铤而走险。

另一方面,能够体验一把大唐名将的养成游戏,亲自见证高仙芝的成长历程。

这对他这个历史专业的学生来说,自然有着让他无法抗拒的吸引力。

而对秦佾忠心耿耿,心思缜密又武功高强的秦忠,就能继续留在秦佾的身边。

也只有他陪在秦佾的身边,才能让秦佾感到些许的安心。

当明月高悬,四处早已是寂静无声的时候,秦佾终于在远方的黑夜中,看到一片如同剪影一般的建筑。

秦忠此刻也停下脚步,抬起头看向远方的村庄。

“大郎,那里就是二爷的庄子,此刻庄户人家应该都已经睡下了,咱们先回二爷的别苑住一晚上吧。”

说是秦怀道的别苑,实际上只是一个靠近渭河的小院子。

里面只有一个独臂的老仆看管,老人睡觉都轻,听到秦忠敲门的声音,絮絮叨叨的一边穿戴衣袍,一边提着一根扁担走去开门。

虽然已经是老眼昏花,但老仆仍然一眼便认出了秦忠,连忙开门将他们一行放进了小院。

经过秦忠的介绍,秦佾这才知道,这位老仆名叫秦烈,原本一直是老国公秦琼的亲卫。

而秦烈失去的那支手臂,便是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证明。

在秦琼病逝之后,由于他已经是残疾,因此被秦怀道收留,送到草店子村,帮他看着别院。

一听说秦佾是老国公的孙子,历城县公的嫡长子。

秦烈顿时激动不已,他连忙替秦佾将卧房收拾出来,请小公爷早些休息。

经过将近六个时辰的长途跋涉,秦佾早就已经是精疲力尽,一躺到床上便沉沉的睡去。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当秦佾起来收拾停当之后,秦忠早就已经为他准备好了朝食。

一碗粟米粥,两三个和着野菜的高粱面窝头,再加上几碟农家腌制的爽口小菜,秦佾这顿饭吃的是酣畅淋漓。

“秦烈阿翁,”看见秦烈步履蹒跚的忙前忙后,秦佾连忙走上前搀扶着他。

“您就别忙了,坐下一起吃些东西。”

秦烈自小便跟在秦琼的身边,秦琼也是个爱兵如子之人,平日里对秦烈如同子侄一般。

因此,如今他与秦佾虽然是名义上的主仆,但秦烈却坦然自若,丝毫没有感到受宠若惊。

用满是慈爱的目光盯着秦佾看了许久,他这才咧开嘴笑了起来。

“像,真像,小公爷的样貌,与二爷年轻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

秦佾扶着秦烈在桌边坐下,给他成了一碗粟米粥端到面前。

秦烈从盘子里拿起一个窝头,掰碎了放进粥碗中,用一个勺子舀着送到口中。

等到秦烈慢悠悠的将碗中的粟米粥和窝头都吃完,秦佾这才将怀中的丝帕掏出来递给他。

“阿翁,我想要在草店子村招募一些村民,办一个作坊,您看这件事......”

秦怡知道,秦烈不仅帮着秦怀道看着草店子村这个别院,其实也是他爹在这里职田的管事。

秦怀道在这里到月有八百多亩职田,全靠着这里五十八户、三百三十五名村民租种。

秦烈思索了片刻,缓缓的告诉秦佾了草店子村的情况。

秦怀道为人宽厚,每亩地只收三成的地租,再加上向官府缴纳的两成田税,村民们自家还能留下一半的粮食。

这要比其他地方的情况好上许多,在这个时代,一般情况下东家的租子已经收到了五成。

因为毗邻渭河取水方便,草店子村的土地也算收成不错,正常年景一亩地能出两石左右的粟米。

这样算下来,这里的村民每户家中除了地租与田税,还能剩下十几石粮食。

平日里合着一些野菜,再加上渭河里的鱼虾,他们的生活也算过得去。

收成好的年月,甚至还能省出一些粮食卖了,换一些其他的生活用品。

因此,草店村的村民都对秦怀道是感恩戴德。

秦烈告诉秦佾,以他的身份,若是想要在这里招募村民开办作坊,应该会有大批的人来应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