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捅了马蜂窝
- 重回1980:我的田园牧歌
- 雨夜带刀骑士
- 2623字
- 2025-03-21 12:00:19
回去的路上就要热闹多了。
有了王富贵两口子,队伍顿时觉得庞大了不少。
李俊梅毕竟是小孩子,一个小时的路程对她来说还是有些太久了。
去的时候没觉得,因为心里充满了期待,但回去的时候那真是一步都不想走,非要耍赖。
李新阳没法,就把她抱到王富贵的自行车上,他和王富贵轮流推着走。
晚上走夜路要慢很多,没什么月亮,全靠两只手电照明,担心踩到水坑里,都走得很小心。
还没到家,李俊梅就睡着了,没办法,下午太兴奋了。
李新阳又给她抱着走,好在庞大牛一起的,后半程几乎是庞大牛抱着的。
要到家的时候,李满仓已经拿着手电出来在路口等着了,家里几个孩子都还没回来,他放心不下。
分别的时候,李新阳对陈晓玲说道:“陈老师,明早我送你还是怎么的?”
陈晓玲点头,“我带了行李的,你要不送我我怎么去”。
“那行吧,咱们就早点出发”。
说好了,大家就各自回家。
第二天天还没亮李新阳就起床了,专门把陈晓玲送到了公社。
这次时间充足,李新阳陪着陈晓玲等了会儿车子才到。
上车之前陈晓玲告诉李新阳,他年后初八就要回来,让他提前过来接她。
李新阳自然答应下来。
回到家,庞大牛已经站在院子里等他了,手里拿着自制的工具,一根树杈加上一把锈迹斑斑的砍刀。
你这是要去和密封干一架吗?
两人说好了今天要去弄蜂窝,李新阳觉得还是要小心为上。
他啥都没带,因为还不知道蜂窝的情况,带了也不知道能不能用上。
蜂窝长在一个废弃的土房子里里面,这个房子有些年头没人住了,没想到在角落里还长了一个巨大的蜂窝。
蜂窝整个沿着土墙房的墙壁角落长着,呈半椭圆形,得有五十公分那么长,在他们这边属于比较巨型的蜂窝了。
不是马蜂,就是常见的野蜂,这可把李新阳给高兴了,这意味着有大量的蜂蜜可以用了。
他安排庞大牛去找来少量的干柴堆在蜂窝下面,上面盖上一层湿掉的竹叶这些,不敢惊动了里面的守卫,然后用火柴点燃。
大量的烟雾升腾而起,蜜蜂开始从里面飞奔出来,在屋子里盘旋一会儿后四散逃走。
李新阳他们躲得远远的,这里平时就没啥人来,也不怕有人发现,就是烟雾有点多,就怕有社员以为这里起火了。
等到蜜蜂都跑得差不多了,李新阳和庞大牛才进去查看情况。
屋子里几乎不能视物,两人把已经腐朽不堪的窗户直接拆掉,情况才好了一些。
拿着庞大牛的那把锈迹斑斑的柴刀,李新阳将蜂窝刮了下来。
里面还残留着一些蜜蜂,但李新阳并不怕,这些野蜂已经差不多晕掉了,就算有那么一两只有攻击意识也没事,你都把人家拆家了,还不许蛰你两下啊。
蜂蜜比他想象中要少一些,现在是冬天,蜜蜂处于休养状态,都要靠之前的储存维持,所以剩下的相对要少一些。
但看着很有食欲,这可是天然的,绝对不含任何添加剂。
李新阳直接用手掰下来巴掌大小递给庞大牛。
庞大牛傻笑着接过去,将上面的几只蜜蜂拍打掉,直接放进嘴里就吃了起来。
李新阳也掰下一小块塞进嘴里,吃起来有种沙沙的甜腻感,口感很舒服,倒是没有那么的甜,但吃上几口也有点受不住。
两人吃了一半,将剩下的一半用袋子装起来,包括里面的一些蜂蛹。
这玩意儿拿回去用油炸一下,裹上白糖,隔壁小孩儿绝对馋哭,这可是高蛋白的首选。
就在这时,李新阳注意到蜂巢中一只大腹便便的蜜蜂爬了出来。
“蜂王?”李新阳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只蜂王可不小。
李新阳觉得不能浪费了,蜂王可是好东西,这玩意儿有召唤蜂群的本领,李新阳准备带回去。
他早就有想要养蜂的想法,这不送了一只蜂王过来。
他小心翼翼的用木棍挑起蜂王,然后用玻璃瓶给它装起来。
他本来是要把剩下的蜂蜜分一些给庞大牛的,但大牛不要,让李新阳带回去给弟弟妹妹。
李新阳答应了,告诉他下次有蜂蜜的时候再给他。
拿着蜂王和蜂蜜回到家里,李新阳第一时间把蜂王安置下来。
家里的土墙本来就有了很多小孔,李新阳将计就计,用木板钉了一个蜂箱,暂时将蜂王安置在里面,然后留了一些蜂蜜在里面。
剩下的不多的蜂蜜他给李学民和李俊梅吃了。
有了蜂王就有了希望,还怕以后没有蜂蜜吃吗。
周素兰在院子里淘洗着什么,李新阳走近一看,是糯米,可不少。
“妈,你哪儿来的这么多糯米?”李新阳好奇的问道,他记得最近没买这个啊。
周素兰笑道:“你秀芳姑给的,说是她亲家给她拿的,得有十多斤,给我拿了几斤过来,我寻思着不能占人家便宜,给了她几斤玉米面”。
现在家里日子突然过好了,周素兰还有些不习惯,尤其是队上的社员现在看到她也爱打招呼了,弄得周素兰还怪不好意思的。
就说这个李秀芳吧,虽然多少沾亲带故的,但之前也就那样,最近一段时间走动得可频繁了,没事还帮着周素兰干点活什么。
周素兰知道人家这都是看在儿子的份上,所以趁着过两天儿子生日,就准备做点好吃的。
李新阳的生日成了年前一家人最重要的日子,几乎每个人都放在心上,没别的,能名正言顺的吃顿好的。
其实李新阳自己倒是没把生日什么的看得太重,但别人不这么看,反而还很重视。
因为正好是他十九岁的生日,他们这边有种说法,男人逢九过大生,女人逢十过大生,但其实基本都是男人过生的多。
周素兰觉得李新阳今年这是老天爷保佑,逢凶化吉,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信这个,所以要给李新阳好好过个生日,当是给他消灾祈福,前两天他还去山上的老君庙给李新阳求了个附身符。
“那你准备怎么吃?”李新阳也多久没吃糯米了,问道,“做糯米饭还是打糍粑吃?”
“你想咋吃?”周素兰笑着问道。
“打糍粑吃早饭怎么样?”李新阳说道,“弄点黄豆面和白糖蘸着吃都可以”。
李新阳还真的是有点馋这口了,别说这辈子,上辈子他都好久没吃过地地道道的糍粑了。
去街上买那种小摊卖的,都是掺了一些大米进去的,口感跟吃饭差不多,一点没有糯米的口感。
在他们这里,糍粑一年到头估计都吃不到一回,不为别的,没有糯米。
就拿他们大队来说,今年上半年产的糯米,李新阳他们一家人一共才分到十二斤,本来这玩意儿产量就低的可怜,出去损耗分到手上就更少了,谁舍得拿出来吃,早就拿去换其他粮食了。
家里没那么缺粮食的,也不会拿来直接吃掉,而是做成阴米,这样耐储存,不容易坏,想吃的时候随时拿出来都可以煮来吃。
阴米也别有一番风味。
但李新阳就是想吃一顿地地道道的糍粑。
虽然他有很多想吃的。
“那晌午怎么办?”周素兰问道,本来她是准备留着晌午吃的。
“晌午煮饭呗,早上吃了这个,晌午没多少人吃得下米饭了”。
“那要得,早点起来做”,周素兰干劲十足,只要说到好吃的,谁不积极,就看舍不舍得了。
节省了一辈子的周素兰,最近也开始大方起来了。
主要是她手里也有钱存着,虽然不多,但比以前心里有底多了,在吃的上面也就舍得了。
这里得有四五斤的糯米,全部蒸出来做成糍粑得有十多个人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