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一剑破城

毫无疑问,这个矿洞已经变成了龙穴,与此同时这个任务也已经到达了最危险的境地。

“S级,任何想要剿灭巨龙的任务毫无疑问都是S级。”

踩在哥布林的尸体之上,伊拉如此说道,周围的冒险者大部分都认同这个观点,这不是他们看着任务难,想要趁机加价,抬高任务。

冒险者们最喜欢也最危险的任务,恰恰就是讨伐巨龙,而任何一次对巨龙的讨伐都会带来天量的死伤,以及堪称是史诗般的结局,所以注定了是S级任务。

“大家现在开始必须做好心理准备,有龙的出现我们必须谨慎,写好遗书吧。若是没办法交代好后事,就请尽快退出吧。”

在人群之中,一个白衣剑士如此说道,众人一看这不是冒险者工会的老牌冒险者,剑圣流风。

有好事者,对整个冒险者公会的高手进行过排名,俗称战魂榜。

在不考虑整体作战的情况下选择的单体高手里面,剑圣流风无疑是极为强大的存在,目下暂列排名第79位。

“剑圣流风都这么说了,我们还是快点走人吧。”

“不就是排名第79的人吗?至于这么听他的?”

“你弄错了,据说流风为了追寻一把魔剑,已经是十年没有出手了,这才排名第79,以前最高的时候,他排名第十。”

真有冒险者因为放心不下身后事,就这么撤退了,特别是有昔日战魂榜排名第十的存在发声,他们离开也不为过。

克雷斯看着这一幕,觉得还真的有几分震撼,这就是这个世界的顶尖高手吗?想不到在S级任务里面给他碰到了。

“我的实力,应该和他相差无几,算上魔剑的话或许我能赢。”

克雷斯心中对自己的实力有了估计,其实主要是魔剑太强了,暗精灵为了对付精灵族所铸就的终究武器,在这个世上的排名勉强进入前五了。

有离去的,但却还有陆陆续续来这里集合的,很显然S级任务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只要能够完成这个任务,必定扬名整个冒险者的世界,多少人为名为利苦求了一辈子,现在机会就在眼前,如何能退却?

克雷斯看着一群骑着暴风魔狼的重骑兵鱼贯而入的时候,不由得感叹。

“这些人多半是为利而来,而我追求冒险者的世界,所求也不过是一个‘名’罢了!和这些人没有什么区别。”

他想要看到真正的冒险者世界,本身就是一种求“名”的行为,名可名,非常名,为了做到这一点非要呕心沥血不可。

众人汇聚主矿坑洞口,这里被斯佩比亚帝国数百年开采,形成了一个极为巨大的空洞,就连巨龙也能进得去,可见到底有多广阔。

蜃气在矿洞口形成了一个巍峨的巨门,仿佛是梦幻的宫殿入口,当真是美轮美奂,可惜到底是个幻的,进去之后也只是满目荒凉罢了。

这个地方曾经有数万矿工工作,随之而来的其他人员也很多,可是过半都葬送在此地,使得这里随处可见白骨横陈。

哥布林的简陋城寨歪歪扭扭地矗立在矿洞入口处,由粗细不均的原木和兽骨搭建而成。外墙布满了尖锐的拒马和鹿角,缝隙间插着锈迹斑斑的骨剑,在风中发出叮叮当当的轻响。城寨中央支着一口巨大的铁锅,锅底火苗摇曳,锅里的褐色汤汁咕嘟咕嘟冒着气泡,几块白森森的头骨在浮沫中若隐若现,旁边还堆着啃得干干净净的人类臂骨。

一名胆小的冒险者见状猛地转身,胃里一阵翻涌。他的斗篷扫过城寨围栏,惊起几只腐绿色的甲虫,甲虫翅膀扑棱着飞向铁锅,却被滚烫的汤汁瞬间烫得蜷缩成团。城寨二楼的木板突然发出吱呀声,露出半张布满脓疮的哥布林面孔,那怪物咧嘴一笑,露出被劣质魔药染成紫色的牙齿,随即举起手中的号角,吹出一声沙哑的长鸣。

随着号角声,城寨四周的阴影里突然窜出无数绿皮身影。它们挥舞着用人类肋骨磨成的匕首,从城墙上推下装满碎石的竹筐。克雷斯眼尖地看到,那些竹筐边缘还缠着几缕金色长发——显然来自曾经的矿工或冒险者。

“小心落石!”伊拉的紫色魔剑划出半圆屏障,将砸向众人的碎石纷纷震碎。碎石雨过后,城寨的木门轰然洞开,数十只金皮哥布林推着巨大的木车冲了出来,木车上堆满了裹着黏液的黑色球体——那是哥布林巫师调制的自爆苔藓。

“是陷阱!”剑圣流风的声音突然响起。他足尖轻点地面,如飞燕般跃上城寨屋顶,手中长剑寒光闪烁。

“去死吧!丑陋卑鄙的哥布林!”

剑圣流风白衣猎猎,剑身泛起丝丝白光。

“破!”随着一声暴喝,流风手腕翻转,剑光如银河倒卷,自天而降。

那看似坚固的木质城寨在这一剑之下,竟如薄纸般脆弱。剑气所过之处,原木与兽骨纷纷炸裂,木屑与碎骨飞溅。哥布林们发出惊恐的尖叫,原本推着自爆苔藓木车的金皮哥布林更是吓得丢弃木车,转身就逃。

“哪里跑!”后方的冒险者们早已张弓搭箭,密密麻麻的箭矢如蝗虫般破空而出。绿皮哥布林们被这突如其来的箭雨射得人仰马翻,不少哥布林刚逃出城寨废墟,就被箭矢贯穿躯体,惨叫着倒在血泊之中。

一只金皮哥布林仗着皮糙肉厚,想要借着混乱遁入阴影。流风目光如电,足尖在残破的城寨横梁上一点,整个人如离弦之箭般追了上去。长剑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那金皮哥布林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就被拦腰斩断,上半身飞落在地,瞪大的双眼还残留着未消散的恐惧。

“哈哈!流风前辈威武!”下方的冒险者们见状,纷纷发出震天的欢呼。流风手持滴血的长剑,立于废墟之上,白衣染血却难掩其绝代风华。

“想来,流风剑圣终于是找到属于自己的魔剑了,十年功夫没有白费。”

有年长的冒险者更是颔首,他们都曾经把流风当做了自己的偶像,看起来偶像潜心十年,终于是厚积薄发了。

“这真是神勇无敌了。”

克里斯也大惊失色,哥布林的城寨其实也没那么好攻破,他们都打算火攻了,想不到眼前这人居然一剑破城!这些丑陋猥琐的哥布林,真的成为了剑圣最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