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路明非想要水与冰属性的小精灵

但是很多时候,一开始不能理解的事情,往往是有机会突然理解的,只是那个突然理解的时候,心情大都不是很美妙,就像是此时的大针蜂一样。

它的心情糟透了。

四只正在巡逻的大针蜂,晃晃悠悠的,可以说将一个职场上的老油子的本性发挥的淋漓尽致,就像是那句话说的一样,上班期间劳作发的工资,是我应得的,只有摸鱼赚来的钱,才是实实在在赚来的。

大针蜂的族群里面虽然没有这么个说法,但是靠着祖祖辈辈都拥有的“小聪明”,导致了只要是被分配到巡逻岗位上的大针蜂,都会心照不宣的彼此相视一笑,一下子就看出来了,自己这次的搭档究竟是新手还是老手。

如果是老手的话,那么没什么事儿了,大家相安无事,该怎么摸鱼就怎么摸鱼,愉愉快快、开开心心的,将今天的任务完成。

如果是新手的话,那么这个事儿就大有说道了,新手在工作的时候,是要交学习费的,这是铁一样的真理。

职场老手大针蜂,在遇到新手大针蜂第一次上岗的时候,通常会装作老气横秋的样子,仿佛这只是简单的巡逻刚作,里面蕴含着什么了不得的大学问似的,一副老前辈的姿态,对新手们好好教导。

而这么做的目的……

自然是坑小年轻打针蜂啦。

这些老手大针蜂们,通常会装作一副长者的姿态,拿出自己前辈的态度,对后辈、新手们,说着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是在保护自己的族群,是在保护每一位大针蜂的蜂巢,在这个岗位上,自己的职责是多么多么的重要。

等等pua过后,新手大针蜂,这些没见过世面,不知道社会中,大针蜂的心是多么险恶的青年大针蜂,一般都是被忽悠瘸了,一副心甘情愿的样子,替代老手大针蜂跑腿巡逻,而老手大针蜂,则是悠哉悠哉的呆在蜂巢里面,和一些雌性的大针蜂,商讨一些春天的时候,自己的族群应该做的事情。

可惜的是。

不幸的是。

四个老手大针蜂,在烈热炎炎,酷暑难耐,流金铄石的环境下,彼此嫌弃的互相看着,都在内心暗骂一声晦气!

此次一个新手大针蜂都没有,导致了这四个被分配到一起的老手大针蜂们,根本一点儿偷懒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有新手大针蜂的话,那么老手大针蜂会很迅速的站在一个阵营上,彼此之间蝇营狗苟,狼狈为奸,在丰巢里享受着阴凉,和雌性大针蜂们交谈不亦乐乎,真真是此间乐不思蜀。

可是……

当被分配的巡逻岗位的大针蜂都是老手的时候,老手大针蜂们就只能在心里骂骂自己今天真是倒了血霉,真是晦气的不行,真是运气不佳了。

至于……

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之?

这完全就是个笑话。

在大针蜂的族群里面,别的事情都不重要,甚至连春天最重要的,动物的繁衍都不重要,唯有一点儿很重要,那就是族群之间的稳定,族群之间的团结。

在大针蜂的族群里,内斗是一定不行的!

但凡是有一只大针蜂敢内斗,那么它一定会被揍个半死,然后被逐出族群!

因为。

这四只老手大针蜂,彼此互相嫌弃的看着,若小一点儿大针蜂,一点儿都不虚强大的大针蜂,强大的大针蜂,空有一番实力,却也只能隐忍着,不能和自己的同族之间战斗。

这是族群的智慧。

就在今天。

以往,这些大针蜂的老鸟们,无数次痛骂的规矩,彻彻底底的拯救了它们,让他们第一次意识到了族规里面,为什么明确的规定了,哪怕是对种族来说无比重要的繁衍都没有关系,但就是不能内斗。

可当这四只大针蜂,每一只都认识到这点的时候,意味着它们往往也大难临头了。

“火遁!”四只大针蜂中,听觉最灵敏的大针蜂,率先听到了人类的声音,并且这只老手大针蜂,还是上一次,追了路明非十万八千里的那一只大针蜂,所以既可以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也可以说是冤家路窄,并且更加巧合的是,记仇的路明非,还真就在大针蜂这个族群,几乎一模一样的长相中,记住了这只追了自己十万八千里路的大针蜂。

虽然上一次,大针蜂追自己想要打一顿是情有可原,但是情有可原归情有可原,那大针蜂在动手的时候,可是没有丝毫的手软,既然是这样,那么此次的路明非在偷袭的时候,认出了这只大针蜂就是那只追了自己很久很久,将自己差一点儿就逼入绝路,如果不是绿哥哥恰好出现,拯救了自己,自己很可能就惨遭毒手的那只大针蜂后,路明非就彻底绷不住了。

“豪火却灭!”路明非将自己的“听懂小火龙的语言”切换成了“小火龙的心脏”,并且全力施展,用出了自己的全力,使出了读作“火遁·豪火却灭”,写作“喷射火焰”的招式!

与此同时,躲在地面草丛里的奈奈与躲在树上的小卡比兽将军、小火龙将军,几乎是同时发力。——天可见怜,以小卡比兽将军的吨位,能够爬到树上,究竟是付出了多少的汗水与努力。

小火龙将军上树倒是轻轻松松,就是要控制住自己的尾巴,不能引起四只大针蜂注意的同时,也要小心不要疏忽大意的情况下,在自己不自觉的情况下,直接将大树给点燃了。

这可不是一个小问题。

眼下呆着的地方,不是其他,而是森林!

一棵树燃烧了,没什么,只要发现的及时,路明非与小火龙将军、小卡比兽将军、小拉达斥候,以及奈奈及其她的小精灵,是可以将一场刚刚发生的灾难给解决掉的。

但是。

但是。

怕的不是发现了小火龙的尾巴将大树给点燃。

怕的是,当路明非与他的小精灵,奈奈与她的小精灵,都打算回到自己的栖息地,回到帐篷里休息,好好的睡一觉,以此更好的面对明天的时候,小火龙的尾巴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的情况下,在空旷寂静的森林里,不小心的点燃了一小撮的火苗。

这就完了!

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儿。

路明非的训练家生涯,很可能就要提前结束了。

燃烧起来的森林,并且是毫无压力的燃烧一晚上的森林,会让多少小精灵流离失所,会让多少进行消防工作的人员尽心尽力,耗费的人力物力,毁坏了多少财产,这些都是难以估计的。

就算是以大木博士在学术界的地位,以及大木家数不尽的财产,也……好吧,好像是能捞出来,但是那未免也太丢人了,所以路明非一在强调,在森林这种易燃的环境中,小火龙将军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所以这一次的小火龙将军,在进行埋伏的时候表现的很好,没有因为自己的尾巴而暴露出自己的踪迹,这一点儿让路明非很满意,但同时他不是很满意的想到——小火龙将军在战斗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智慧,或者单纯说就是战斗的智慧,一直都是满级的,眼下的埋伏,按理来说也算是战斗的一部分。

这就让原本嘻嘻的路明非,一下子嘻嘻不起来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日后和小火龙在森林里,他还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这让路明非迫不及待的,想要捕捉一只水属性的小精灵。

路明非虽然打赢了小火龙将军,在战斗上不会再输了,也就是说要一直赢下去,但这并不能改变路明非对生活的态度,更不能改变他对这个梦中世界的瑰宝,小精灵的态度。

他路明非收服小精灵,从来都不看种族值,不看什么潜力不潜力的,不看什么适合战斗与不适合战斗的。

他路明非对待小精灵和对待人是一样的,可以说是一视同仁,只要是符合眼缘的,路明非都很喜欢。就像是现在跟在自己的身边,日后也会和自己一起旅行,有着黑皮与白皮两种反差肤色的奈奈一样。

路明非觉得奈奈很合自己的眼缘。他很喜欢。

因而,路明非想要收服水属性的小精灵的原因也很简单了。

不是因为水属性的小精灵,在战斗的时候,面对火属性的小精灵的时候,会有难以想象的优势。

也不是因为,自家的乖儿子,常在河边走,万一湿鞋了,不小心真把一片森林给点燃了,那自己也有一定的应对措施,可以让水系小精灵及时的救火就难,让自己这个训练家可以轻松一点儿,不要每到一片森林,都要提心吊胆的,生怕自家的乖儿犯了错,自己这个当爹的,也要跟着吃挂落。

好吧,这方面的原因是有一点儿的。

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

这个x天气,真的是太热了!

路明非想要个水属性的小精灵消消暑。

并且。

路明非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小精灵有没有冰属性的。

如果有的话,路明非可太喜欢了!

他现在喜欢上喝酒了!

并且是烈酒。

而烈酒与冰块,不是很搭吗?

烈酒与冰阔乐,也是很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