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微型金融发展与反贫困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 陈银娥等
- 2614字
- 2025-02-28 04:49:52
导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
贫困问题一直是困扰世界各国的一大难题,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挥之不去的隐痛。联合国将每天生活费不足1.25美元定义为极端贫困。根据世界银行2013年的《世界发展指标》,发展中国家极度贫困人口的平均收入持续上升,稳步接近日均1.25美元的贫困线标准。近年来,许多国家的极度贫困率迅速下降,但世界极度贫困人口仍有12亿人之多。据估计,到2015年,仍将有9.7亿人生活在每天生活费低于1.25美元的极度贫困线以下。报告显示,极度贫困人口居世界前三位的国家和地区为撒哈拉以南非洲、印度和中国。这些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偏远地区和城市的边缘郊区等。我国目前仍有超过30%的低收入人群平均每天靠不足2美元的收入过日子,有超过70%的人口生活在生活条件相对艰苦、生存环境较差的偏远农村地区,这些人成为中国中低收入群体的主要部分。贫困问题成为目前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复杂问题之一,长期以来一直备受关注。例如,欧洲委员会曾在1975~1980年间发布了数量众多的国家反贫困报告;中国、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先后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贫困行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也开始了针对第三世界贫困人口的援助行动;1992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更是将每年的10月17日确定为“国际消除贫困日”,与此同时,世界银行进行了一系列机构调整,将反贫困当成自己的主要职责;亚洲开发银行董事会于1999年正式决定将减贫作为该机构的唯一努力目标。2000年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通过了一个旨在将全球贫困水平于2015年之前降低一半(以1990年的水平为标准)的行动计划,统称为千年发展目标(MDGs),同时要求全世界联合起来消除贫困,促进人类平等。此后,各国开始了千年目标实践,理论界对此也进行了大量研究。
贫困问题虽然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点,但各国政府基本上都将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利用财政资金或者外部援助等扶贫手段来减少本国贫困。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不完善,加上信息不对称和存在高昂的小额借贷成本,穷人几乎不可能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急需的金融服务。因此,理论界也基本上将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作为减少贫困的研究重心,很少涉及金融尤其是微型金融在减少贫困中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的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在该国建立起了致力于解决乡村贫困人群金融服务问题的“乡村银行”(Village Bank)——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格莱珉银行以贫困妇女为主要客户,为之提供小额信贷(Microcredit),并通过“团结小组”(Solidarity Groups)制度来保证还款率,其提供的微型贷款在帮助贫穷妇女的家庭改善生活和脱离贫困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引起了普遍关注。其实践表明,微型金融通过为穷人提供信贷服务,一方面,可以解除穷人的信贷约束,有助于解决穷人的资金困难并投资于新技术,如使用更好的机器、工具和原料等;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穷人的受教育水平和健康水平,提高穷人的生产力,从而使其摆脱贫困。另外,微型金融服务通过放宽金融市场对穷人的信用限制帮助穷人抵御收入不稳定带来的风险,从而提高其预期收入;同时,还可以平滑穷人的消费,提高穷人应对外来冲击(如自然灾害和疾病等)的抗风险能力,降低其脆弱性,从而减少贫困。然后,从微型金融的角度来研究减贫问题逐渐受到学术界的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的反贫困事业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为全球的反贫困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是目前全球唯一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目标的国家。我国贫困人口的大幅减少,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据统计,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经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10年年底的2688万人[1],贫困发生率也从1978年的31%下降到2010年的2.0%。按照世界银行2008年以前提出的每人每天1美元的贫困线标准,我国的贫困发生率从1981年的64%下降到了2008年的13.6%。2008年世界银行将国际贫困标准从每天生活费1美元提升至1.25美元。2011年我国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国家扶贫新标准,该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这意味着全国贫困人口数量和覆盖面由2010年的2688万人扩大至1.28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3.4%和全国总人口(除港澳台地区外)的近1/10。实际上,与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25美元的新标准对比,2300元人民币相当于361.36美元(2011年11月29日汇价),日均0.99美元,为1.25美元的79%。这意味着,尽管全国贫困人口数量从2688万人扩大到1.28亿人,但仍然存在至少21%(0.99美元到1.25美元之间)的“被脱贫”人群。[2]与此同时,我国城市贫困问题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日益凸显。如果使用“最低生活保障”来度量城市贫困人口,我国城镇贫困人口1996年为84.9万人,2010年增长到2311.1万人。[3]而根据2011年城市蓝皮书的推断,中国目前城市合理的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7500~8500元,贫困人口数大约为5000万人,是目前低保标准和受保人数的2倍左右。[4]此后,直到2013年,城市低保人口基本维持在同一水平。
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逐渐完善,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城镇贫困人口规模庞大,而且这一庞大的规模还没有包括那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他们的贫困问题更加严重。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困的形式及成因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这说明,我国未来的反贫困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贫困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到经济发展,而且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对中国贫困问题的探讨已经成为学术界和政府高层重点关注的对象。但目前关于中国贫困问题的研究基本上都还立足于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等方面,很少从金融发展尤其是微型金融的角度来研究两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以及微型金融发展对减少贫困的影响机制。
中国最早引入微型金融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最初是以由国际非政府组织主导的小额信贷扶贫试点项目的形式存在。随后,政府、正规金融逐渐介入,微型金融进入扩展阶段,而随着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等新型微型金融发展模式逐渐兴起,微型金融进入了多样化发展的阶段。目前,微型金融已被公认为中国开展反贫困实践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手段。2004年以来,各级政府对农村金融尤其是“小额信贷”予以了高度重视,强调要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求的各种微型金融。因此,立足于现有微型金融的实践,对中国微型金融的发展及其反贫困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注释
[1]2008年我国提高贫困线标准以后,贫困人口的统计数据有所提高,2010年的贫困人口按2010年农村贫困标准1274元测算。
[2]http://www.xinhuanet.com/。
[3]《中国统计摘要(2011)》。
[4]潘家华等主编:《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4——聚焦民生》,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