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实践难题:家国责任边界认同困扰与家庭责任泛化

(一)家国责任边界的认同困扰

个体化时期家国责任边界的模糊造成了家国间养老责任的相互推诿,加之传统伦理的坍塌、货币伦理的横行、经济理性的“算计”,导致“社会化小农”对家庭养老功能的认同弱化。虽然国家介入农村家庭养老层面,分担了部分养老责任,减轻了家庭负担,但家国间在养老责任边界上出现了模糊、产生了认同困扰。国家将老人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后,子女认为既然国家对老人有了基本的制度安排,那么家庭对老人的赡养责任就可减轻。而国家则认为,农村养老保险目前已经为老人提供了基本支持,减轻了家庭负担,家庭就应当承担起更多的照料和赡养责任。农村家庭养老中家国责任边界的模糊不清和责任推诿,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老人的权益。国家为农村老人提供的经济支持,在现实中其受益者可能会发生偏差,即子女领取老人的养老金后并未用于改善老人的生活质量。不可否认,国家介入农村养老场域提升了老人的福利水平,但也为部分农村家庭提供了不赡养老人的借口。农村家庭养老,原本在法律界定中清楚的责任边界,在现实中却发生了混淆。

(二)农村家庭养老的责任泛化

家国责任边界认同的困扰在影响国家养老供给的同时也直接导致了家庭在养老中的功能弱化。加之经济理性的冲击,传统伦理的约束乏力、子女外出务工等也造成了在老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方面出现了子女责任的泛化。[5]

1.经济供养不足

经济收入是养老的前提和基础。农村老年人的收入主要由养老金、子女赡养费以及个人劳动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子女支付的赡养费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慈勤英等(2018)对东北、华东、华南和华中地区的7个市县的实地调研显示,“家人的经济支持并未随贫困老年人口年龄增加或健康状况恶化而增加,高龄、健康不良的贫困老年人由于自身身体机能的衰退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 但来自家庭的支持并未明显增加,揭示了家庭经济支持的非主体和从属特征”。(慈勤英、宁雯雯,2018)有调查还显示,“农村留守老人主要依靠自理和配偶的劳动取得经济来源(所占比重高达63.7%),来自子女的经济支持比重仅为16.3%”。(卢海阳、钱文荣,2014)除此之外,农村老年人还普遍面临看病、农业生产投入、人情往来等经济压力,不少老人还为子女承担了农业生产和照料留守儿童的责任。

2.生活照料缺位

子女在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当前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也导致了老年人与子女出现了长期的空间分离,从而也直接影响了老人对生活照料资源的获取,进而导致大量留守老人的出现。卢海阳等关于子女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生活影响的研究显示,“自己及其配偶是最主要的照料提供者,老人只要具有完全或部分生活自理能力都会尽力自我照料, 占样本数的38.7%,配偶是老人的经济扶持和精神陪伴者,也是老人日常生活的主要照料者占34.06%”。(卢海阳、钱文荣,2014)这也表明,老年人生活照料中,配偶承担了主导角色。一定程度上讲,配偶的照料已不是简单的彼此照应,更包含了双方精神上的相互慰藉。配偶虽是老年人生活照料的主要依赖,但也有数据表明,“近半数(42.39%)的贫困老年人口目前处于丧偶单身状态,70岁及以上贫困老年人口中56.72%丧偶, 80岁及以上贫困老年人口丧偶率高达75%,贫困女性老年人口丧偶比例高达62.98%”。(慈勤英、宁雯雯,2018)此外,与有一定生活能力的老人相比,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更显缺位,农村养老机构匮乏,失能老人缺乏医疗和养老方面的保障,一些外出务工家庭的失能老人更是仅能满足最低水平的吃穿。

3.精神慰藉匮乏

精神慰藉是老年人最强烈的需求。一方面,随着年龄增大,老年人生活圈逐渐变小,子女的外出也使双方的沟通减少;另一方面,老年人渴望得到子女或孙辈的关爱,并将其作为感情的寄托。反观现实,农村子女往往将赡养归结为物质的供给,忽视对老人的精神慰藉。有研究显示,“子女通过探望、打电话等方式给留守老人的精神慰藉十分有限,代际情感交流缺乏,双方对彼此的内心世界知之甚少”。(钟曼丽,2017)精神孤独是目前农村留守老人存在的普遍问题,几乎每一个留守老人身上都会表现出或多或少的精神孤独特征。根据留守老人的描述,单纯因为精神孤独而萌生自杀念头的老人较少,而凡是选择自杀的老人身上都伴有精神孤独的底色。尤其是独居的留守老人,家里从早到晚都只有自己一个人,有些人甚至好几天都不说话,其落寞感可想而知。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是最悲惨的,也是最可能出现自杀现象的群体,而最终是否真会选择自杀,则与儿女对老人的态度有直接关系。若儿女足够孝顺,老人还可勉强度日;若不孝,则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