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地下室(二)
- 地下室手记
- (俄)陀思妥耶夫斯基
- 2288字
- 2025-03-17 13:55:28
无论各位是否愿意听,我现在都想讲一讲我为什么始终没能成为一只昆虫。我在此郑重地向各位透露,有好多次,我都想变成一只昆虫。但似乎我生来就不配得到什么,就连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都无法实现。各位先生,我发誓,自我意识过剩是一种病,是彻头彻尾的病入膏肓。普通人的自我意识用来应付日常生活绰绰有余,这意味着高阶人士平时只会用到其正常自我意识的一半甚至四分之一。对这些人来说,生活在19世纪已然十分不幸;更不幸的是,他们中的很多人生活在彼得堡,这座全世界最抽象、最具自我意识的城市。(有些城市拥有自我意识,有些则没有。)想知道在此生活需要多少自我意识,可以参考那些所谓的老实人和积极分子,他们的尺度把握得刚刚好。我打赌各位肯定觉得我在自吹自擂,通过贬低积极分子凸显自身的智慧,无奈话术不精、语气不善,结果自己也成了显摆军刀的老兄,惹人厌烦。但是,先生们,请想一想,哪有人会对自己的病引以为豪,还当作优点到处炫耀?
尽管连我自己都觉得这答案略显荒谬,但事实就是:人人如此。对自己的病引以为豪本身就是大家引以为豪的病,只不过我的症状似乎尤为严重。毋庸赘言,我也知道自己的申辩过于荒唐;但我同时也坚信,自我意识根本无须过剩,自我意识本身就是一种病。我坚决拥护这一观点。暂且不提此事,各位能否为我解答一个问题:人们总把“一切美与崇高的事物”[1]奉为圭臬,但为什么我在见识到这些美好存在的时候,依然不会自惭形秽、反思自己曾经的不得体行为,就是那些……简而言之,那些所有人都会犯的错,还会如同故意般,想着“我最好别去做这些好事”?越是感受到这种“美与崇高”,我就越是深陷自身思绪的泥沼,像头困兽,越是挣扎越是无法自拔。关键在于,我并非受过什么挫折才产生这些阴郁念头,它们似乎天然就流淌在我的血液里,不是病症,也并非劫数,而是最理所当然的常态。最终,我也不再奢望与之抗争;我几乎快要相信(又或许已经相信),自己大概生来就是如此。但起初,我在抗争中煎熬了多久,又吃了多少苦头?那时的我不相信他人会和我有相同的经历,因此决定守口如瓶,把它当作一生的秘密,并且深以为耻(如今的我似乎依然如此)。当最恼人的夜幕降临彼得堡,我蜷缩回独属于自己的一角,回想起今天又做了一件坏事,心中总是会升起一阵隐秘、变态、扭曲的小小快意。而一想到覆水难收、破镜难圆,我又会对心中的自己亮出獠牙,暗暗地、恶狠狠地咬向他,磨牙吮血,直到苦尽甘来。我会先感到一阵可耻、可憎的甜意,而后就是确凿、郑重的快乐!是的,没错,快乐,就是快乐!我同样身处于这样的快乐中。我之所以在此松口,向各位透露这个秘密,是因为我一直想确认一件事情:他人能否感受到这样的快乐?请容我同各位解释一下:这种快乐完全源于对自身耻辱过于鲜明的认识,以及一种无路可退的触底感受,类似于“虽然情况很糟,但也别无他法”,或者“你没有出路,你永远不会变成另一个人”,再或者“就算你有足够的时间和信心来改变自己,你可能也不想改变”,以及“就算你确实想改变,你还是不会采取行动,因为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范本可供参考”。归根结底,人之所以会产生上述种种想法,都是高度自我意识的常规与基本法则在作祟。这些法则会催生惰性,让人倾向于保持现状。受其影响,人不仅无法改变自己,甚至无法行动,哪怕是一丝一毫。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高度的自我意识会不断说服无赖:“没错,你就是一个无赖”。似乎人只要从主观上认同自己被赋予的定位,就能获得某种心理安慰。但这就够了……哎,我光顾着一吐为快,都解释到哪里去了?……要如何解释这种快乐呢?我不会放弃解读我自己的!我会坚持不懈地解读到底!我正是为此才铺陈纸笔……
举例来说,我有着强到可怕的自尊心,像驼子或侏儒一般,既敏感,又缺乏安全感。但在某些时刻,如果刚好有人能够给我一耳光,我甚至会感到快乐。我要认真地告诉各位:虽然我的确能够发掘这一耳光中蕴含的某种快乐——名为“绝望”的快乐,但最强烈的快乐其实不是绝望本身,而是生发于绝望之中。这一点对那些自我意识过强、早早就明白自己处境无望的人来说尤为适用。这种情况下,一个耳光就能将人彻底击垮。但事实上,击垮他们的并不是耳光,而是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沦为这样一摊烂泥”。关键在于,无论重来多少次,我都会承担起一切责任,成为那个首当其冲受到指责的人;更令人反感的是,根据所谓的自然规律,我需要受到指责这件事本身竟然无可指责。之所以这样说,一是因为我比身边所有人都聪明。(我一直这样认为,而且无论各位相信与否,我对此甚至有些羞愧。至少半生以来,我都在莫名其妙地移开双眼,从来不敢直视别人的脸。)二是因为就算我宽宏大量,高度的自我意识也会让我明白,这样不过是徒劳,然后带给我远超他人的痛苦煎熬。如果我选择宽容,我绝对无法采取任何行动:一方面,我无法宽恕冒犯我的人,因为对方也许是出于自然规律才攻击我,而自然规律是无法宽恕的;另一方面,我也无法遗忘,因为就算有自然规律做靠山,冒犯仍然是冒犯。然而,即使我不选择宽容,而是决定向冒犯我的人复仇,我也无法以任何方式报复任何人,就算做得到也绝对不敢。我为什么不敢?关于这一点,我想单独讲几句肺腑之言。
注释
[1]这些术语的组合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专著《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1757),作者是盎格鲁—爱尔兰作家和政治家埃德蒙·伯克(1729—1797),以及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的《关于美感和崇高感的观察》(1764)。在19世纪40年代,俄语中“lofty”的对应词取代了“sublime”的对应词(二者均意为“崇高”),成为批评界的一种普遍说法,但在19世纪60年代功利主义和反美学的时期,该词却带上了某种讽刺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