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离开剧院,沿着鱼笼坡走到天堂街。都城的地名很有趣,所有邋遢的地方都有特别好听的名字。像旧花市,这地方曾经应该卖过花,但我这辈子没见过;五年前这里发生了一场大火,没人觉得可惜。这里的居民搬走之后,按照帮会划分成了两拨,蓝帮居民搬到了老阶梯,绿帮则搬到了天堂街。结果就是,都城从此再也找不到一处蓝帮和绿帮混住的地方了。不过问题不大,旧花市被一把火烧成灰后,械斗性质的谋杀案减少了一成。由于一年到头都见不上一面,大家对死对头的容忍度高了许多。

像我这样干正经生意的正当人士,只有在迫不得已或者有重要原因的时候才会踏足天堂街,平时绝不会来这儿乱逛。我穿过几条小巷,肚子突然不听使唤,难受得绞痛起来,就像头痛时眼珠子不听使唤,跟着发酸、发胀一样。我走过一连串看起来一模一样、看不出家主、被煤烟熏黑的房门,在其中一扇前停下,往手上缠了一截布,敲了三下门。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口看着我。

这女人不能上台演戏,没人敢用她。不是说脸谱化的类型演员不好——说实话,我们的生活根本离不开他们——但凡事都有个度。如果你想找人演面目可憎的老太婆,只要演员有两三处大家熟知的特征就算合格了,比如皱纹、鹰钩鼻、干瘪得像爪子的手,再来几撮儿白发,就像挂在荆棘丛上的羊毛……你绝对不会找一个具备以上所有特征的人来演,因为这就过了。剧院不会上演真实,真实的生活没有可信度。

“妈,你好。”我说。

她斜了我一眼,“哦,是你。”

“你好吗?”

“你在乎吗?”

天堂街这个地方不适合站在门口说话。“我能进来吗?”我问。

“你进来做什么?”

她是爱我的,但我令她太失望了。“我有一阵子没来看你了。”我说。

“六个月零四天,不过我无所谓。”

“能让我进来吗?”

我妈有一台纺车,所以她在天堂街算是顶级有钱人。她还是一位绿帮老大的遗孀,所以纺车暂时没人敢偷。另外,她纺的全是高级彩色纱线,供应给那些成天坐着刺绣的贵族小姐。当然,她们不是为了赚钱,赚钱的只有我妈。她是个半瞎子,但技术依然很好,交货快,从无质量问题。有一次我算了算,她纺的丝线可以从这里牵到阿塔吉恩,还能再绕回来。我这么给她说了,她说她不知道阿塔吉恩是哪儿,也没兴趣知道。

“缺钱?”她问。

这话伤人了。确实,我偶尔实在没办法的时候会找她借点小钱,但最近至少有六个月没借过了。“当然不是,”我说,“我就是来看你的,再怎么说你也是我妈啊。”

她坐进那张矮得可笑的椅子里,两脚踏上踏板,抓了一团黄色绒线,毛茸茸的质地让人想起发霉的水果。纺车轮开始嗡嗡转动,这声音我从小听到大。我跟她聊了聊最近在忙的事,当然是经过美化加工的,这样的谎言可是单纯出于善意,没有一丝不道德。她假装嗡嗡声太大,听不见我说话。我说什么来着,她对我太失望了。她希望我做个杀人放火、敲诈勒索的好手,就像我爸那样。

对这样的家庭温暖,人的接受能力是有限的。于是我转移话题,以比较体面的方式结束对话,让她保重,然后就离开了。

回到鱼笼坡上时,风是从海那边吹来的。算我好运吧,等我走到巴特尔门时,身上家的味道已经全被吹散了。我曾经参加过一部剧,里面有一句台词是:家永远不会远离你。这话不假,但你完全可以主动一点,让它离开。

我在巴特尔门拐弯往上城走,去新月街一座漂亮的大房子。我在那边有个挣钱的路子:名人模仿,模仿的当然是现今都城的几位领袖人物。转过街角,立刻就能看到一排壮观的矫饰主义早期风格建筑。我努力回忆我的那位主顾住在哪一边,希望这家人是贵族派的,我扮尼卡弗鲁斯、阿塔瓦杜斯都挺擅长(甚至可以倒立着演,真的,多收两个泰勒币就可以,效果很不错,就是头有点晕)。如果是平民派就惨了,能演的角色都没什么鲜明特征,不好模仿。我要找的房子是新月街南端(这一段修得更漂亮)的第三座,大门是蓝色的。

我又听到了嗡嗡声,和我妈的纺车轮有点像,但这地方肯定不可能有纺车,对吧。我听了大概三秒钟,一个影子出现在我头顶。我在阴影里待了大概半秒钟,就听到一声巨响,蓝色大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灰尘。

在一切陷入混乱之前,有那么一刻,整个世界陷入寂静。像我这样在都城待得够久的人都懂这一刻的意义:这是无敌骄阳在给你机会,时间不多不少,刚好可以做出选择:是冲进去帮忙,还是小心地抽身走开?

这样的间歇性袭击大约是从十八个月前开始的,当时没人想过做什么选择。不管你是谁,遇到巨石从天而降、砸烂房屋,你绝不会抽身,一定会冲上去尽力帮忙,连我都冲过一两次。我记得被灰尘糊住眼睛、嘴巴里一股泥土味的感觉。有一次,一个人被巨石砸中,我为了搬开石头弄断了两片指甲——当时他的眼珠子因为受不住压力被挤了出去,但人还是活着的。我还记得市民们把我推开,只为了自己第一个跑上来帮忙。

但那是十八个月前的事了。我们似乎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模式。敌人偷偷建造新型的超级抛石机,能让石头越过城墙,飞到城里来。他们通常会一大早把新型机械推到射程够得到的地方,用一整个白天安装到位,在傍晚打出第一发砲[1]弹。装好第二枚砲弹需要六个小时,而到那时,我们勇敢的突击队已经从某个隘口悄悄出城,突破敌军阵线,把超级抛石机砸得稀烂,然后飞快回到安全的城墙后面了。这样战斗重复了很多次,有时还能把伤亡率控制在60%以下。敌人会重新造一台,扔出一枚砲弹,然后再次等着被砸烂。这极具破坏性的活动就这样毫无意义地循环进行,就像围城本身:每个月都有一两座靠近城墙的房子被砸烂(城东这块地方,只要闭眼扔一块石头,总能砸中点什么),这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有时,一些普通人会为之倒大霉,比如我,本来可以给一小撮儿观众表演节目,好好挣几个钱的,结果现在我的客户变成了一堆骨头渣和碎石的混合物。这就是都城的真实生活。所以你懂了吧,只要可以转身走开,人们就不想一次次面对这种事情。

我利用这一刻的寂静做了最明智的决定:转身,原路返回,脚步很快但不至于跑起来。

我不是作家(读了这本书你也会同意)。只有生活艰难、生意惨淡、找不到活干的时候,我才会动笔写一部剧。当然会安排一个自己能演的角色——通常是某个比较亮眼的配角——然后去各个剧院经理那里兜售,直到找到愿意排演的傻子。比起为自己写剧,我更擅长为别的演员打造角色。所以同行都挺喜欢我的作品,而业界名人所喜欢的,经理一定喜欢;经理喜欢,配角和龙套也会喜欢。因此,除了我之外,其实所有人都喜欢我写的东西。(大概观众也要除开吧,他们什么都能骂两句。)我的剧有一半的时候能做到收支平衡。在都城,平均每五部剧就有三部活不过一周,最后亏本,我算是很卖座的写手了。但我不是作家,也不想当作家。

我也不喜欢自己平时的谋生手段,也就是名人模仿。不过,不管是命运,是无敌骄阳,还是其他什么神祇,似乎都不在乎我想要什么,所以我从出生到长大一直顶着一张完全没有特征的路人脸。正因为如此,我才练成了高超到令人发怵的模仿技巧。可以说是自我保护,也可以说是特别严重的演员职业病。

不过我当不了正经演员,更不可能在演戏之道上取得什么伟大成就。这点我很庆幸,只有恶棍和混账才能成为最好的演员,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像萨美提库斯、狄色里克和安蒂洛尼卡之类的,个个都自负、讨人嫌,而且像钻头一样自我得很。原因很好解释:如果你是萨美提库斯或者安蒂洛尼卡,每晚都要花三四个小时假装自己是某个了不起的人物,那你简直太有动力把这项技艺练到最好了。当然,同时你还会愿意把下午场一并演了。

同为演员,我的处境却不太一样。我只偶尔模仿演员、运动员和角斗士,最多的还是模仿正式场合的公众人物,主要是政客和将军。这些人大部分都过得不太好,所以我更愿意做自己而不是他们。其实这件事挺矛盾的。我不表演的时候,没人愿意花钱看我。另外,城里几乎所有人都愿意花大价钱确保首席大臣或反对派领袖再也不会出现在他们面前。但如果首席大臣或反对派领袖是我假扮的——好吧,也不至于排长队排到大街上,但每晚都会有观众,人数稳定,让我挣到足够付房租、紧巴巴过日子的钱。不知道你能从中得出什么结论,反正我没觉得有趣,只觉得奇怪。

砖块扬起的灰尘钻进袖子和头发。没想到今晚就这么荒废了。我摸了摸衣兜,摸出来一把银币。看着好像很多,但细数之后发现有一半是这周的房租,另有四分之一是要留着向几个朋友还钱的——他们总能找到我,非常讨厌。剩下的得用来买吃的,外加一双二手靴子。干我这一行的,买靴子不算浪费钱。去见剧院经理,他第一眼肯定会看你的脚。如果看出你最近走路走得多,那你肯定没本事。

我摸了摸其他口袋,看有没有漏掉什么,却惊喜地摸到了一张手帕。回忆起来,这是大概三周前在一次排练时捡到的。当时我兜里有钱,捡到后一心想寻找失主,把手帕还回去。我当时真挺高尚的,而现在回报就来了。我去了我常去的当铺,就在蔷薇步道。他们给我的钱只有手帕实际价值的四分之一,要我说,完全是敲竹杠。

既然来了蔷薇步道,我决定干脆多走五十码[2]去晖日剧院。我有一阵子没去了,那里有两个在我倒霉时对我热心又慷慨的朋友,最近不适合见。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得说这地方很有用。而且今晚应该是安全的,那两位好心的债主都要去金星剧院演《两个女巫》的回归版。现在正在台上。我故意选泥泞的地方走,再好的靴子也会沾上泥水,而泥水能遮住靴子上的裂口。细节决定成败。

晖日剧院一直是老样子。人们会告诉你某一块草编地毯是当年《多尔切玛拉》彩排时,扮演国王的胡伊伯特曾经站过的地方,这是万万不能换掉的,那是大不敬。同样道理,后墙上被煤烟熏黑的那一块也不能动,萨洛尼努斯曾在那里刮过煤灰,混在墨水里,然后坐在那个角落一张摇摇晃晃的椅子上,伏在一张承点儿力就会散架的桌子上,用那点儿墨水写成了《佳人梦》。到处都是必须坚守的传统,就像都城本身一样。

人也全都是旧面孔,见到我有些惊讶,毕竟我很久没露面了。他们知道我在给剧院经理推新剧——在这一行,消息传得飞快——所以连买酒的钱都不用我来给。几个好友帮我掸掉身上的灰尘。我解释了灰尘的来历,大家唏嘘了一阵,听说受损的不是剧院之后,他们对时事的热情就迅速退去,开始关心我带到蔷薇步道来的新作,特别是有没有他们能演的、戏份比较多的小配角。我答应了每一个前来拜托我的人——换别人也会这么干。在这座城市,希望就像老鼠一样,能以惊人的速度繁殖扩散。

“有人来找你。”一个朋友对我说。

注意这句话。如果主语是个正经名词,那么一切正常。比如,经理来了,有个角色给我演,这是好事。或者债主来了,这是坏事。生命就像一枚不停旋转的硬币,一面好,一面坏。但“有人”意味着我们都不认识这个人(而晖日这里应该都是熟人才对)。我做好了逃跑的准备,就像树上的鸽子随时准备打开翅膀飞走一样。

“谁?”

朋友对我笑了一下。“不是同行,”她说,“我们这一行他干不了五分钟就会完蛋。”

“呃……”我拿起酒瓶凑到她的杯子面前,不过没有倒酒。

“演技太差了。”她解释说,“是我们的老朋友,很久没见面了,我们都以为他和其他人一样四处晃荡。”

这话值一寸高的酒,我立刻给她倒上了,“什么样的老朋友?”

她皱了皱眉。“我们也不知道身份。大概是一位公爵和他的侍臣吧,都打扮成流浪汉的样子,不过鞋子和配饰露了馅。”

感觉不是好事。说出来没人信,我早年可不是演员,我认识的人也有不干这行的。“你怎么跟他们说的?”

“我说很久没见过你,不知道你在哪儿,以为你死了,早就没消息了。”她对我笑了,“当然,他们不只问了我。”

“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一小时前。”

所以他们是在我来之前刚刚走的。我不动声色地望了望四周,我来的时候见到的人都还在……才怪。有一张面孔不见了。我把酒瓶推给她——还有三分之一的酒——拿起帽子从侧门离开了。

走到克劳恩门的时候,我差点撞上半个连队的重甲兵,在最后一刻退到一扇门跟前,总算没被踩死。连队走得匆忙,不知道要去哪儿,猜也没意义。如果我是一名士兵,去执行一项很可能送命的任务,应该不会这么干脆整齐地跟着队伍踏步吧。只能猜到这儿了。可能他们都觉得自己运气不错,能活下来,甚至成为唯一生还的人。前面说过,人有了希望就是这样。

作为演员,想避避风头,让找你的人找不到还挺难的。所以我现在无戏可演,说起来还是件好事——这话不完全对:我要给晖日剧院写一部剧,不过写东西不挑地方,哪里都可以。现在回不了家却还要交房租,白白花掉许多钱,想想就恼火,这不公平。我决定把这满腔义愤用来写作。我敢肯定,萨洛尼努斯或者阿伊莫落到我这境地也会这么干。

在都城,如果你想躲起来,最好的躲藏点就是码头一带。自围城之后,都城以外的帝国领土全归敌人,而我们赢回了制海权。如今,码头和码头周围住着许多外邦人,因为租金便宜。没人认识他们,他们不属于任何帮会,但他们的钱还是真金白银。这些人当中有商人,有中介,有掮客,有跟着外邦船只来到都城的水手,大部分连罗珀语都不会说。我们对语言不通的人是个什么态度,你很清楚吧?这么一来,只要我装成外邦人,说话时胡乱叽里呱啦一通,别人肯定会仁慈地不再理我。我就可以好好写作,拿到稿费,躲开找我的人,直到他们认定我多半是死了或者离开了都城。而且这个计划的开销不大,我能承受得住,完美。

于是我逛了一圈,此时的码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处看起来毫不起眼,但条件凑合、能勉强住上一周的客栈。我敲了敲门,等了很久,门上才打开一扇小窗,露出一双血红色的眼睛死盯着我。

“房间。”我用尽可能逼真的埃利亚口音说道,还把围巾裹在头上,让别人看不出肤色。

小窗关上,门开了。眼睛血红的男人看到我并没有起疑心。“四十铜特拉奇一晚,不包吃。”

我摊开戴着手套的手,给他看掌心那枚闪闪发光的四分之一泰勒的银币。“房间。”我说。

“好了,知道了。”他站到一边,让我进门,“第一次就听懂了。”

肤色确实是个大问题。本来我化妆技术很厉害,但拿什么化呢?东西都在家里,又没钱出去买新的。幸好我也擅长变通,之前在《打红雨伞的女孩》的合唱队时,我就学会了用粉笔、砖灰和鹅油把自己涂成逼真的奶白脸。现在没有粉笔,但面粉可以代替,这天更晚的时候,我在别人的厨房里找到了一大堆面粉。

房间不赖,有整整四面墙、一扇小小的窗户和一扇只要用力就能关上的门。

注释

[1]考虑到本书设定在冷兵器时代,全书以“砲”代替“炮”。

[2]英制中的长度单位。1码=3英尺=0.9144米。(考虑到本文架空背景,文中计量单位均做模糊处理,如“尺”“寸”,仅标明部分换算关系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