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卧槽,牛逼

“都是虚名而已,这些年赔的也不少。”

“比如我壮壮师兄那部?”

姜志强笑了,想着这俩人关系倒好,继而便开始卖惨:“是啊,他那《蓝风筝》在东京国际电影节获奖,我还出了不少力,没想到直接被禁了……”

“一点小意外,姜老板不用放在心上,我这部《石头的夏天》绝对会让你赚的!”

“顾导演这么自信?”

“小龙这两年在宝岛和香江都很火,他可是这片子的男主角,大头像往海报上一贴,说一句‘新乌龙院后首作’,想不卖座都难吧?再加上入围了柏林主竞赛,另一男主角是江文,在东南亚地区加起来,不说几千万,起码大几百万还是可以的。”

闻言,姜志强有些惊讶。

“刚才看片的时候,郑老师说你的片子跟内地其它导演不一样,现在看来,何止是片子,人也不一样啊。”

“确实,我这学生主意正很正,”老郑见两人开始走上正轨,不准备全听,找个要喝热茶的借口离开了。

顾晨之前在学院留了一个拷贝,给老师、领导们内部放映,也没怪他自作主张给姜志强看片,毕竟人家是老板嘛,满足他一个先看片的需求很合理。

“姜老板,我知道现在内地有一种风气,说电影是艺术不是商业,应该坚决取缔好莱坞大片的引进,扶持内地文艺片。但那些所谓的文艺片,说实话,也就是普通摄影系学生水平。”

“电影是‘第七艺术’不假,但拍摄、制作、后期、放映等环节那么多人等着吃饭,就意味着它先天带有商业属性,堵不如疏。”

“你刚才看过片,想必也清楚,这片子我申请拍摄的时候说是文艺片,可实际上有不少喜剧元素,在香江、宝岛绝对能卖得动。”

姜志强打了个哈哈:“看来,我准备给你的报价少了啊。”

“姜老板原来打算出多少钱?”

“30万。”

“现在呢?”

“100万。”

“只香江吗?还是东南亚地区、北美、欧洲等全算上。”

“香江和东南亚,北美和欧洲的发行权我不要,你可以到柏林电影节上再卖。”

《石头的夏天》投资虽然只有100万,花的也不是顾晨的钱,但不代表他就要接受这“白赚的100万”。

过两年,贾科长那没得什么大奖的《小武》,全球发行权都卖了500万,他这部《石头的夏天》要是100万就“贱卖”了,他第二部、第三部电影的投资从哪搞?

也就是这次用《鬼子来了》勾起了江文的兴趣,用老田的名号糊弄了小龙的父亲,不然这一百万投资也就是演员片酬+胶卷的钱。

要知道,葛右演《活着》的时候,可是张口就要70万片酬,他那点《风声》的版税,还不够请两个大咖的。

所以,听到姜志强“狮子大开口”后,他坐在椅子上默不作声。

姜志强等了等,还用询问的眼神看了看他,都没有得到什么回应。

知道这位年轻导演是个真懂行的,不好糊弄,他才再次开口。

“不知道顾导演的心理价位是多少?”

“不用100万,50万就可以,”顾晨开始侃侃而谈,跟姜老板说他的想法,“但50万只用来购买这部片子的发行权,等在东南亚各国陆续上映后,我要25%的票房分成。”

“太高了,”姜志强皱着眉头,“既然顾导演这么自信,这个分成的模式我可以接受,但我们在东南亚并没有多少戏院,还要跟当地的大公司合作,在某些国家,到我手的可能都只有25%。”

“那姜老板愿意出多少?”

“30万,加10%票房分成。”

“可以。”

姜志强有些诧异,他没想到顾晨刚才还一副非常懂行的样子,这会儿就吐口了,他是不是不该报100万的数字来着?不然说不定还能再压压价。

“但不包括日本。”

听到顾晨这后半句,姜志强知道他想多了。

现在的东南亚市场,除去宝岛和香江,日本是“东南亚第一票仓”,不少华语电影都卖得很好,除去日本这第一票仓,还要给30万和10%票房分成,他这算什么东南亚的发行权?

“那我赚什么?”

“怎么没得赚?”顾晨开始掰着手指头跟姜老板算账,“姜老板你看哈,你们在香江有十几家戏院,我们这片子又不是什么大片,像你们之前引进的片子一样,只在这些戏院放可以,除去人员开支、税收,票房全落你们手里,只要卖100万,你就能收回成本,更何况它不只能卖100万,还有除日本以外的东南亚市场让你再赚一点,就算都不行,还有DVD市场,时间长了总能赚到。”

这下,姜老板是更惊讶了,没想到顾晨连他们安乐影业的盈利模式和在其它国家的分成情况都有些了解。

“顾导演是从哪听说这些的?”

顾晨看着姜志强,开始信口胡诌。

“我有一个作家朋友,去香江做过访问交流,带了不少书和报道给我看。”

处女作就是《风声》的他,的确有作家朋友,那位朋友也的确去过香江和不少欧洲国家做访问交流,但有没有给他带涉及到安乐影业的书和报道,谁知道呢?

他只需要知道,安乐影业的盈利模式,在香江电影业相当透明,基本上是个业内记者就门清,就可以了。

最终,两人各退一步,还签了一个“对赌协议”。

顾晨将《石头的夏天》在东南亚和中国宝岛、香江的发行权,以50万起步价+10%票房分成,卖给姜志强。

但如果入围柏林主竞赛后不是颗粒无收,而是得了一个奖,如最佳配乐这种,那就70万起步价+10%票房分成。

如果得了金熊奖(最佳影片),或银熊奖(评审团大奖、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那就100万起步价+12%票房分成。

这年头,内地的《合同法》还未正式实施,两人签订“对赌协议”的主要依据,是《经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里的附条件合同。

前前后后忙活了近两个小时,两人才签订了一个具备法律效益的对赌协议,一式两份,各自保留。

看着那份对赌协议,姜志强还相当感慨:“顾导演这见识,相信你以后不管是电影,还是写作、做生意,都会成功。”

首批50万人民币明天就会到账,顾晨很是开心,开始跟他打哈哈。

“哎呀,姜老板过奖了,我也是拍片要卖版权,提前找两个律师问过,不然还真不清楚呢。”

“这是不是你们内地人常说的‘谦虚’‘藏拙’?”

姜志强的国语有些蹩脚,但好在可以交流,他说这四个字时故意慢了一点,减轻自己的香江口音。

“我们内地人还常说‘卧槽’‘牛逼’。”

“这是一部牛逼的片子,等各地票房收益陆续出来,姜老板你绝对会喊一声‘卧槽’。”